诗意初读似迷离惝恍,但只要把握住“归雁”这个关键的语汇,即能“识字”,则不难体味诗中借充满客愁的旅雁所表现的,无非是诗人宦游他乡的羁旅之思。关于诗词中各种鸟类所包含的特定含义,有贾祖璋《鸟与文学》一书可资参考。最典型的实例,是辛弃疾《贺新郎》(别茂嘉十二弟)的前数句:“绿树听鹈 。更那堪、鹧鸪声住,杜鹃声切。啼到春归无寻处,苦恨芳菲都歇。算未抵人间离别。”姑节录夏闳分析(原文见《唐宋词鉴赏集》)如下:
暮春鸟声是触发感情的诱因,后面积蓄的是有关这三种鸟名的诗文传说的种种复杂内含。“绿树听鹈 ……苦恨芳菲都歇”,融化《离骚》“恐鹈 之先鸣兮,使夫百草为之不芳”成句,明寓时机蹉跎,众芳衰歇意。鹧鸪,据说“多对啼,志常南向,不思北徂”(《埤雅》)。它的鸣声有自呼、有“钩辀格磔”、有“行不得也哥哥”诸说,还有一说是“但南不北”(《北户录》引《广志》)。在历来诗人的心目中,这是一种特别使南来的北人伤心的鸟。“山鹧鸪,尔本此乡鸟,生不辞巢不别群。何苦声声啼到晓。啼到晓,惟能愁北人,南人惯闻如不闻。”(白居易《山鹧鸪》)至于杜鹃,流传极广的神话传说此鸟是蜀国望帝失国后魂魄所化,又名怨鸟,“夜鸣达旦,血渍草木,凡鸣皆北向也。”(《禽经》)鸣声若曰:“不如归去。”诗人用以寓宗国乡土之恨者不胜缕举。徽钦失国,俘死异域;中原沦丧,故乡久违;和战纷纭,国是莫定。“恨别鸟惊心。”触绪纷来,即目之情可感,因袭之义抑亦可思,以三种鸟声兴起,作者的深衷苦情固已溢于言表。
于是我们大致上可以了悟,为什么我们的古代诗歌以凝练含蓄为其一大特色。这事与特殊的诗歌语汇大有干系。正由于一些诗歌语汇能够引起读者的定向联想,所以我们的诗人常能以精约的文字表达出无限深长的意思,近人李叔同有一首歌词《送别》,就运用了这一传统的做法,颇有意趣: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歌词的开头运用了一连串与离别相关的古代诗歌语汇,诸如长亭、古道、芳草、杨柳、笛声、夕阳、山外山……无不勾起读者对于离别情事的联想,可以说是浮想联翩,在并未涉及具体离别情事前就把别情渲染得浓浓的了。作者受旧体诗词的濡染很深,所以在运用这种手法上也很到家。这歌曲对受过传统文化熏陶的人,极易产生共鸣之效用;而对于并不“识字”的青少年,则不免有几分隔膜了。有人说诗词文字质地稠密,诗词文字是半透明文字,这一事实显然与历史积淀而产生出特殊语汇那一事实是联系着的。
通观上述诗歌语汇,便会发现,这些语汇都有一个较早的出处,并由此规定了其基本的含义,是通过世代诗人的沿用,积淀了某种特定意蕴的。而古代诗词创作常用的手法——用典,也就是源源不断产生这类语汇的“工厂”。“用典故成语乃是古代诗文的通例。春秋战国之文引典是《诗》、《书》、传说,以前的积累不多,本身即成典故。汉代起用典渐多。魏晋六朝便大量运用这一积累。以后的作品,若不熟悉典故成语,很难读出滋味,甚至难懂用意。望文生义往往出错。文学语言有继承性,不用典故成语是不可能的。用得太多了,陈词滥调堆砌成篇,当然不好,那就板滞不能生动了。以上所说,自陆机、沈约、刘勰以来,即为读书人常识,所以很少有详细说明的(多仗口授)。评文常依此为基础而论列己见。今人读古人文不可以不注意古人不说的常识。”(金克木《说八股》)仔细区分,可将用典分为两类:一为语典,即就语言形式言,是前人曾经运用过的;一为事典,即其出处与某一故事有关。无论哪一种,只要是用典,就可以使读者就其语源或事源,发生定向的联想,从而大大丰富诗意感受。唐人张旭《山中留客》诗:
山光物态弄春晖,莫为轻阴便拟归。
纵使晴明无雨色,入云深处亦沾衣。
此诗不但有情致而且有意味,要充分体会这意味,便须识得“沾衣”二字语有出典,即陶潜《归园田居》:“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从而可会张诗末二句的潜台词。李白《山中与幽人对酌》:
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
能否充分领略个中风趣,也要看你是否知“我醉欲眠”句与“抱琴”云云皆有出典。《晋书?隐逸传》云:“(陶)潜不解音声,而畜素琴一张,无弦,每有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贵贱造之者,有酒辄设。潜若先醉,便语客:‘我醉欲眠,卿可去’。其真率如此。”对照出典,更觉李白诗隽永有味。可见“识字”,即追寻诗语的来历,一则可使我们对诗意理解正确,再则能使我们充分玩味诗词的丰富含意——那含意往往是潜藏在字面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