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我来纠正原告律师一个概念性的错误,雇用关系成立的最基本的,必要的条件不是你手中的劳动合同,而是——佣金!支付一旦成立,雇佣随之建立。请问原告律师,你对我的说法存有异议吗?”
叶欢格:“被告律师,你所论述的概念对本案有什么实质性影响吗?”
我:“当然。”我转向法官,“如果佣金决定雇用关系这一说法成立的话,我有充分证据证明,原告田菲菲在受害当晚正受雇于新天下之外的另一家公司,并且案发当时正在为该公司进行劳动。我有充分证据证明,原告田菲菲同时受雇于两家贸易公司,而本案的案发与她其中一个雇主——我当事人的新天下公司一点关系都没有!”
全场哗然,议论声四起,李法官被迫鸣锤维持秩序。叶欢格柳眉立了两下,最终归于缓和——从这一刻起,本案的天平开始慢慢倾斜。
随后的举证环节里,我的重要证人大秋被带上法庭。她冲着陪审席深施一礼,然后可怜巴巴地偷瞄了我一眼,眼泪差点没掉下来,她咬牙切齿冲我嘟囔了两个字,从嘴型上看,她说的是“贱——人”。我心说你丫知足吧,你们裴总已经许诺,不仅不追究责任,还报销住院费用,如果顺利检举出其他涉案人员,还可以连升两级进入管理层。从这个角度看,你应该喊我“贵人”!丫怎么贵贱不辨香臭不分啊?想罢我腰杆儿硬气多了。
我向大秋作了若干提问,借她的口道出枫霖集团的秘密勾当,安排她出工的联络人以及其间的规则。当我问她。是否知道从事过同样工作的女工姓名时,她准确无误地道出一干人等,其中就包括了原告田菲菲的名字。我看见叶欢格的身子狠狠一抖。
随后,大秋所提及的两个涉案负责人也在裴蕾的安排下出庭,她们对大秋所言供认不讳,她们的其中一个,正是田菲菲出事当天安排她出工的联络人。这一份有力的证词令叶欢格震惊了良久。
尽管如此,叶欢格仍旧做了最后的反扑。
“被告律师,你的证词只能证明田菲菲夜间出工为枫霖集团清点货物的事实。但据我了解,两公司合作频繁,新天下员工出面为枫霖清点验收货物的情况非常多见。你又如何证明事发当晚,田菲菲代表第三方枫霖集团出工,而不是被告方新天下公司?”
这番言论,令本已明朗的局面再生波澜。裴蕾看我一眼,我会意地点了点头,随即亮出了我的王牌。
“这张民生银行的借记卡,由枫霖集团为此类受雇员工统一发放,以小时为单位,每日结算,由一个特定账户汇入到员工卡中完成支付。现已查明支付方为枫霖财务出纳专用账号。原告田菲菲也有一张,根据卡号查询了当月的账户信息,在原告休假的五天里,收到了五笔小额汇款。经查证,汇款均来自第三方枫霖集团,从金额上来看,与原告的出工报酬完全一致!”
我将查询报告递交上去的时候,原告席已经鸦雀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