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事情没那么简单。这个问题像多数伦理或社会难题一样,既有政治因素也有个人因素。很多人对同性恋的态度由他们认识的人或信仰的宗教决定。其他人则非常重视这一问题的政治因素,例如《捍卫婚姻法案》(该法案禁止联邦政府认可同性婚姻),还有各州关于同性婚姻的规定。体现这一问题复杂性的最著名例子,或许就是切尼一家。在迪克?切尼与约翰?爱德华兹2004年进行的副总统竞选辩论中(由格温?艾菲尔主持),这种复杂性得到了充分展现。
艾菲尔:开始之前,我想先读一句4年前您说过的话:“自由意味着每个人的自由。”最近在被问到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时,您又说过这句话。而且,您用自己家庭的经验作为讲这句话的背景。那么,您能说说为什么本届政府支持立法禁止同性婚姻吗?
切尼:格温,你说得对,在4年前的辩论中,大家确实讨论过这个题目。我当时说过,而且我今天仍然相信,自由的确意味着每个人的自由。人们应能够自由选择他们想要的家庭形态。这不关别人的事。
然而,至于政府是否应该批准或赞成这种关系,或者如有人所说,给予某种认可,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在历史传统上,这是各个州的事务。或者说,是各个州在负责制订婚姻政策。我赞成继续保持这种传统。实际上,也只是在最近几个月,在马萨诸塞州,还有加州,但尤其在马萨诸塞州,我们要求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引导州--马萨诸塞州立法机构去修改他们准许同性婚姻的宪法。这件事的事实是,总统觉得有必要指出,据他所知那是一条错误的道路。
现在,他确定了本届政府在这方面的政策,我支持总统。
爱德华兹:……现在,关于这个问题,我首先想说的是,我认为副总统和他的夫人非常爱他们的女儿。他们深爱着她。而且,你不得不尊重这样一个事实:他们愿意说出他们有一个同性恋的女儿,他们完全接受她。这是件了不起的事。世界上有千千万万爱孩子的父母,他们都想让孩子们生活得快乐。
而我相信,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间的事,约翰·克里也这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