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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粉丝的前世今生

粉丝力量大 作者:张嫱


粉丝的前世是被动的受众,是"面孔模糊的,被动接受媒介内容的乌合之众"。粉丝的今生是"媒介无所不在的环境中主动出击寻找内容的阅听人"。

粉丝穿越古今

《晋书·卫玠传》:京师人士闻其姿容,观者如堵。玠劳疾遂甚,永嘉六年卒,时年二十七,时人谓玠被看杀。

1700多年前的晋人卫玠,小时候是个神童,琴棋书画,写诗赋词,样样精通,长大了一表人才,风度翩翩。《世说新语》说他"风神秀逸、身体羸弱"。帅哥卫玠喜欢坐着山羊拉的车出门,白色的山羊搭配卫玠姣好的皮肤,常吸引大批群众围观,爱慕者还追着山羊车送来鲜花水果。卫玠不堪负荷,积劳成疾,27岁就憔悴而死。因此有成语"看杀卫玠",比喻为群众所仰慕的人。

追星现象,原来在公元265到420年的中国晋朝就已经存在。古有卫玠,今有周杰伦。要看周杰伦,现代粉丝不需舟车劳顿,就能在电视上网络上一赌偶像风采;偶像还有经纪人和公关公司打理行程,分忧解劳,粉丝也会体贴偶像,不会让偶像年纪轻轻就累死。

粉丝在中国历史悠久,在过去旧时代,不少著名的京剧演员广受欢迎,许多王公贵族一掷千金捧场给喜爱的角儿,传为佳话。而京剧迷百年来遍布海内外,北京长安大剧院、国家大剧院门前更常见掷重金买票看戏的票友和戏迷。

华人电影明星李小龙、还有20世纪60年代红遍亚洲的黄梅调电影《梁山伯与祝英台》,都制造了华人世界耳熟能详的追星现象。这部由凌波和乐蒂主演,李翰祥执导的电影,1963年首映时轰全亚洲,在香港连续上映了186天,还有影迷看了112次。凌波和乐蒂巡回登台,到了台湾更造成万人空巷,激动的老太太粉丝将身上的玉镯、金饰扔上台。她们疯狂的行径,其实跟今天的周杰伦、F4、韩国偶像Rain、裴勇俊、东方神起的粉丝、还有哈韩族、哈日族没有什么区别!

欧美的粉丝现象,从文艺复兴到维多利亚时代都普遍存在。当时欧洲贵族喜欢供养作家、画家或诗人,著名的歌剧演员和艺术家也有许多追随者和金主,这些名流及贵族喜欢在家里举办沙龙聚会,大家都争相邀请知名的艺术家、作家或诗人来为活动增光。

14世纪在文艺复兴的发源地意大利,著名的文艺复兴巨匠达·芬奇(Da Vinci)就有许多追捧者。达芬·奇经常受皇室贵族邀请创作,例如一位意大利公爵卢杜维克就以身为达·芬奇的金主而名留后世,达·芬奇一幅著名的画,《抱白貂的女子》据说就是为这位公爵最喜爱的情妇画的。达·芬奇晚年受法兰西国王弗朗索瓦一世聘为宫廷画家,谣传他临终时在这位法国国王怀里过世的。许多达·芬奇的画,包括他最著名的《蒙娜丽莎》,最后都留在法国了。

到了18世纪,有一些文学作品吸引读者到书中提到的地方参观,读者也会写信给喜欢的作家表达爱慕之意。作家与读者的关系向来错综复杂,被《纽约时报》誉为"恐怖小说大师"的美国作家史蒂芬o金(Steven King),数十年来他的小说总是名列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他的作品更是好莱坞电影制片商的强手货。他有一部小说题材十分特别,描写书迷与崇拜的作家间微妙的关系。

这部惊悚小说国内译为《一号书迷》(Misery),1990年改编成电影《危情十日》,内容是一个著名罗曼史系列小说家出了车祸,刚好被他的书迷救出,但是当这位头号书迷发现这位作家打算结束系列小说,书中主角将死亡后,愤而强迫作者改变结局将主角重生。饰演书迷的凯西o贝兹(Kathy Bates)还得了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书中这位疯狂女书迷打算杀了作家后自杀,最后作家逃了出来。写这部小说时史蒂芬o金已经成名,相信他经常接到不少粉丝来信,引发灵感而写了这个故事。

流行音乐之王的迈克尔o杰克逊(Michael Jackson)2009年中过世后,全球粉丝掀起追悼狂潮,杰克逊的专辑立刻全球热销,美国亚马逊网站上前50首下载的曲子,三分之一是杰克逊的,欧洲排行榜前十名中,杰克逊就占了7名,第一名是刚庆祝发行25周年的《颤栗》(Thriller)。没想到被新闻界遗忘已久的杰克逊在大家心目中地位屹立不摇,这样的现象还曾发生在猫王还有美国流行歌手法兰克o辛纳屈(Frank Sinatra)过世后。

杰克逊过世那天,粉丝说是音乐史上最黑暗的一天。那一天全世界为之停摆,大家纷纷上网查杰克逊的消息,由于事发突然,上网人数爆增,谷歌以为发生骇客攻击,新闻页有整整25分钟当机,美国时代华纳的AOL邮箱也停了40分钟,维基百科也因为流量太大而不得不暂时关掉杰克逊这个条目。全球各大网站都面临前所未见的超大流量,谷歌面临史上最大的手机上网搜查量。杰克逊的音乐伴随着我们成长,如同黛安娜王妃过世一般,巨星陨落,我们都感同身受,那天我们的生活暂停,我们都有一种失落感。

在英国伦敦,杰克逊走了后那个周末,大家自发聚集到市中心杰克逊原本预计表演的场地外,粉丝们以鲜花、泰迪熊、照片还有留言纪念杰克逊,一位粉丝在自制的卡片上说:"希望杰克逊踏着月球漫步的舞步上天堂!"

这些疯狂的行径也许让人费解,但是回想一下,你是否在15岁时暗恋班上那个同学或老师呢?25岁时,是否偷偷喜欢那个明星,在房间里贴上偶像的海报呢?35岁时,你是否迷恋某个体育项目或股票或某款型号的车或某个品牌的产品呢?45岁时,你是否搭着飞机追着罗大佑去听他的演唱会呢?

事实上,我们都可能在某一时刻对某一事或某一人入迷,"迷"并非是积极主动的"入迷",入迷没有标准,我们如果在某一时期对某事或某人比较着迷,我们就是粉丝。每个人一生中,或多或少都曾经是某种程度的粉丝。粉丝是过度的消费者,和一般人们没有什么不同,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从古至今,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所爱,爱上的是一个人或一首歌或一本书或一种爱好,只是程度轻重不同、方式不同、时间长短不同而已。粉丝,其实来自我们内心。我们在偶像身上看见自己,找到归属感,满足心中的热情。在急速变迁的社会中,人们寂寞的心灵想要找到寄托,我们希望为生活创造意义、满足自我、实践自我的需求。

迷啊!谜

英语fans一词最早形成于19世纪末左右,是由fancy或fanatic,也就是"喜欢"一字缩减而来,最早是用来形容狂热的棒球队支持者。"粉丝"或"狂热者"除了表示强烈的爱好之外,有时也会带有一种贬意,暗指这些人对于所喜好事物的一种非理性,不加思考的赞美和支持。

传播学研究中将粉丝称为"迷",英文是fans,原来指宗教的仆人或奉献者,后来引申为过度崇拜之意,在英文中做名词使用。迷有各种不同的迷,有古董迷、F1赛车迷、体育迷、股票迷、麻将迷还有偶像迷。

迷研究权威学者,美国流行文化学者亨利·詹金斯(Henry Jenkins)说迷是"狂热地介入球类、商业或娱乐活动,迷恋、仰慕或崇拜影视歌星或运动明星的人"。粉丝喜欢与朋友分享观看或阅读心得,并且加入共享同样兴趣的社区。这些粉丝将媒介消费行为转化为文化活动的形式。

传播学对迷的普遍定义是"固定的,有规律的,情绪性的投入一个流行故事或文本内容"。文本内容来自书本、电视剧、电影或音乐的形式,或者是体育或流行符号。粉丝固定地,情绪性地消费所有亚文化有关的媒介文本,使用消费这些文本的受众就是粉丝。

台湾娱乐界首先将追星族称为"粉丝",一般认为是追随、喜爱某一特定明星、偶像的族群。"追星族"一词以前多用,"粉丝"最近比较常见。中文维基百科对"粉丝"的解释是一般食用的粉丝,所以我们只好看对"爱好者"的解释。"爱好者,是指对于某些体育俱乐部、人物、团体、公司、产品、艺术品、信念或流行趋势抱有极度、无法抑制的喜爱与支持的人。独特事物的爱好者一般会设立自己的爱好者区域。他们会开办爱好者俱乐部、举办X迷会、创办爱好者杂志、写X迷信或参与类似的活动。而爱好者所喜欢的人物通常称为偶像。"

有时我们可以在报章杂志上看到"拥趸"一词。"趸"读音(dun),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整批"的意思。"拥趸"是最早是在港台地区使用的词语,指拥护某种事物的人,尤其用来指影星、歌星、球星等的崇拜者、支持者。亦有人认为"拥趸"是英语"fans"的意译。

在过去网络未普及时,粉丝只能在面对面的歌友会或演唱会等传统方式表达对偶像的热爱。在网络发达今天,粉丝跨越真实与虚拟空间,寻觅偶像的身影,在偶像身上找到认同与暂时的愉悦。但是媒介机构与企业看准了粉丝对偶像的忠诚与喜爱,借此吸引眼球,创造商机。

偶像崇拜与追星行为,在20个世纪中叶开始进入欧美传播学研究领域,传播学者特别关注粉丝的积极主动性,粉丝对偶像又爱又恨的情结,被认为是受众研究中最复杂的一部分。迷研究,90年代初逐渐成为受众研究的焦点。从星际大战电影到罗曼史小说,学界注意到主动受众中最积极的群体--粉丝。这些学术研究对粉丝有正面的肯定,认为粉丝不是被动、被媒体操弄的盲目受众,而是可以主动创造意义和文本内容的主动消费者。粉丝主动寻找偶像与品牌的消费行为,受到营销学与传播学者的关注。

我们可以从消费者对偶像与品牌认同度由低到高做为指标,分为以下几类:

普通消费者--粉丝--信徒--狂热者

普通消费者对偶像对品牌虽各有不同感受,但一般而言都没有特别的情感投入。举例来说,如果出于习惯或当时的方便而喝可口可乐而不是百事可乐,那就是普通消费者;但是如果坚持只喝可口可乐,拒喝百事可乐,那就算是可口可乐的粉丝了;如果大量长期搜集所有可能得到的可口可乐周边产品,天天必喝可口可乐,逢人必说可口可乐,花尽积蓄也要去美国亚特兰大可口可乐博物馆致敬,那就是可口可乐的信徒了;如果为了可口可乐而自杀或杀人,那就成为疯狂的狂热者。

狂热者不是粉丝,例如枪杀披头士乐队(The Beatles,也译做"甲壳虫乐队")主唱约翰·列侬(John Lennon)的凶手虽然是一位乐迷,但他被法院判为患有精神病而终身被监禁在医院里。这样的狂热者通常是心理不正常的精神病患者,但是狂热者的形象经过媒体报道,大大加深了一般人对粉丝的负面影响。

媒体中的粉丝印象是狂乱盲从的、病态的,心神不宁的孤独者,受媒体严重影响,并且与偶像间产生幻想般的联系,并且以行动付诸实践。他们往往是跟踪者、威胁者、杀人犯。事实上,这些狂热的粉丝毕竟属于少数案例,他们被归类为"狂热者"而非"迷",媒体因为猎奇而大量报道,渲染了不正常粉丝的疯狂印象。可以说追星刘德华13年的杨丽娟不是迷,她幻想与偶像间有特殊的关系,渴望占有偶像,更重要的是她还长期以行动占有偶像,以生命及家庭为代价,这样的不正常心态属于狂热者,不是我们这里所讨论的粉丝。

粉丝的学术定义在于"过度性"。我们喜欢某些事物,如一首好听的歌或一本书时并不会成为或被认为是这些事物或偶像的迷,成为迷的要素是"过度性"。例如曾经有粉丝重复看了《音乐之声》(the Sound of Music)这部电影超过一百次。如果没有某种程度的"过度性",我们并不一定会成为这些事物的"迷",粉丝重复规律性的消费偶像文本内容,重复购买同一个品牌的产品,因此"过度"是成为迷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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