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那时(2)

当贝利遇到艾丽斯 作者:(英)贝利


50年前,牛津大学的生活非常讲究形式和礼节,显得比较拘束,但同时却也比较舒适、自在。对我们来说,这一点都不诡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遵循既有的行为准则和传统礼节,几乎没意识到它的存在,但同时也拥有各自的私生活。我们都很用功――至少,艾丽斯非常用功;我天生比较懒散。

根据我的观察,莫里斯比我和艾丽斯更用功,甚至比我们两人加起来还用功呢。但他显得非常轻松自在。一看到我们,他那两只碧绿色眼睛登时一亮,闪烁出愉悦的光彩,仿佛事先跟我们串通好,共同参与某一项阴谋。这种亲密的感觉――我们随时都可以变成三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似的――在这间摆满善本图书、上等家具和玻璃器皿,气氛显得非常阴森肃穆的公寓中,变得格外的强烈。直到今天,我还记得那些绿色和白色的高脚玻璃酒杯;那天中午,我们手里端着这种杯子,喝了不少冰冻白葡萄酒。我猜,在那个时代,人们流行喝白酒。

如今回想起来,我打心坎里佩服莫里斯那天中午的表现:他已经察觉出艾丽斯和我背着他相好,但却装得若无其事,依旧谈笑风生,甚至有意无意地怂恿我们,把他纳入我们两个人的圈子。我们告诉莫里斯,早上我们并没去参观卡辛顿教堂。天气实在太热了,我们累得半死,骑脚踏车回城里来;这会儿,窝在阴凉的公寓里喝酒,感觉好极了。我们两个一唱一和,宛如表演双簧一般,但却刻意避开彼此的眼神。艾丽斯倏地站起身来,跑过去亲了莫里斯一下。这个动作看起来很恰当、自然,惹得我们三人都笑起来:两位男士瞅着艾丽斯,哈哈大笑;艾丽斯一面陪我们笑,一面转动脖子,开心地浏览着这间阴森森、看起来颇为神秘的豪华公寓。看她脸上的神情,仿佛她就是那个漫游仙境的小姑娘爱丽丝,正准备展开一连串新的冒险旅程。

我们一面谈笑,一面吃午餐――我顶记得主人特别为我们烹调的龙虾,以及极为可口的大蒜美乃滋――但我却一直提心吊胆,担心我那湿透的裤袋(里头塞着艾丽斯的内衣,卷成一团)会滴出水来,把餐厅里那张铺着某种锦缎的椅子给弄湿了。三个男女聚在一块儿,开心地吃午餐,愈来愈像一家人。几杯白葡萄酒下肚,一时目眩神迷,我竟然把艾丽斯看成慈爱的姐姐,对两个弟弟一样亲切、一样疼惜。莫里斯还真有点像我和艾丽斯的兄弟,但仔细观察,我发现他更像一位家长,端坐在餐桌前头,笑眯眯,神态显得十分慈祥、和蔼。

莫里斯英年早逝。20多年前,他生病――听说是癌症――死了。据我所知,他一生未娶,但这点还有待查证。那天中午,我亲眼看见他睁着他那双碧绿色眼瞳,含情脉脉地瞅着艾丽斯。我猜,那天他向朋友借用公寓,亲自下厨准备一顿丰盛的午餐,是为了向艾丽斯示爱,而我这个不速之客的出现,却让他的计划全都泡了汤。果真如此,现在回想起来,他那天中午的表现就更值得我们敬佩了。原本会变得非常尴尬的局面,在他妥善处理下,并没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困扰。

这儿,我特地提起多年前的这顿午餐,以及那个迷人的星期天早晨,我跟艾丽斯第一次结伴郊游,在河里戏水,倒不是因为这件事本身很重要,而是因为事隔多年,至今它依旧存留在我的记忆中,历历如绘。虽然我跟莫里斯见过几次面,非常欣赏他的为人,但那天的午餐聚会,却是我们俩在“社交场合”中唯一的一次聚首。往后他继续在牛津镇工作,但我们失去了联络,因此,我并不清楚后来他出了什么事情,只晓得,他去世时已经是一个非常杰出、非常有名望的人物。那时,我跟艾丽斯的关系就是这么一回事:对她生命中的其他人物,我几乎一无所知,更不清楚他们在她心中的地位。这大概是由于初次坠入爱河的人都沉醉在自我中,无视他人的存在。对我来说,那确实是我的初恋,虽然那时我并不很年轻。那年,艾丽斯34岁,莫里斯的年纪跟她差不多。我28岁。我们之间年龄的差异,在学校时确实会造成很大的困扰,在往后那些年,却变得愈来愈不重要。不过在那天中午,年龄的差异只是午餐聚会气氛的一部分,因为那时我们三人仿佛变成了一家子,而在一个家庭中,这种差异往往被视为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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