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那时(4)

当贝利遇到艾丽斯 作者:(英)贝利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我第一次真正跟艾丽斯见面――就在我看见她骑脚踏车经过我窗前的隔天――整个过程具有一种神奇的、近乎灵异的色彩。那天,在考试院(牛津大学讲座举行的地方)门前的街道上,我跟格里菲思小姐不期而遇。身材娇小的格里菲思小姐,刚脱下她身上那件宽大的黑袍,正准备骑上脚踏车返回圣安妮学院。刚才她在考试院发表演讲,探讨英国史诗《 贝奥武夫 》。自从我参加学位口试后,格里菲思小姐对我就一直很有好感。我记得,在那场口试中,她夸赞我那篇探讨英国中世纪诗人乔叟的作品《 骑士的故事 》的论文写得很扎实,但也指出,我在盎格鲁撒克逊句法上犯下一个小小的毛病。我取得学位后,她一直很关心我的事业和工作。如今在街上遇见我,她立刻伸手来攫住我的胳臂,询问我近况如何。事实上,我的事业根本就还没起步。我还没找到正式的工作,在校方默许下,暂时栖身在新近成立的圣安东尼学院,充当法国和美国学生的导师。这些活泼好动、热情洋溢的外国学生,进入我们这所学院攻读科学和政治学。

那个时候,圣安东尼学院很受瞩目,但如今回想起来,我只记得它跟圣安妮学院十分邻近。刚成立时,圣安妮是一所专门招收女生的学院,但就像牛津大学的其他学院,如今它已经改成男女合校了。为了对英文科的资深教师表示敬意,那天早晨,我陪伴格里菲思小姐走一段路。她老人家似乎并不急着骑上脚踏车,返回她的学院。我猜,她想借这个机会,好好回味我的那场学位笔试和口试――就像大多数大学老师,她对她的出题技巧和修理考生的手段,还挺自豪的。为了表示宽容大度,她再一次夸奖我的那篇乔叟论文写得颇有见地,但为了彰显她的学识,她同时也不忘再次提醒我,在古英语文法上,我的功夫下得似乎不够深,仍有改进的余地。聊完这些陈年旧事,她忽然问我,傍晚到她在圣安妮学院的房间喝杯酒好不好。我只好欣然接受邀请。

尽管它就坐落在圣安东尼学院对面,中间只隔一条马路,那时,我却尚未踏进圣安妮学院一步。在我心目中,这所学院是一个女人的国度,男人的禁地。这个想法不算离谱。现在看起来也许不可思议,但在那个时代的牛津大学,确实有一套相当严格的校规,掌控男人在女子学院的行为。有勇气进入这座女性堡垒的男人,必须待在学院的会客场所;女生绝对不可以在她们的房间接待男性访客。不管怎样,这档子事跟我无关――我不感兴趣。像我这类学生,在二次世界大战末期被征召入伍,当过几年兵,年纪比新一代的大学生大得多。由于战后缺乏教师,牛津大学就暂时雇用我们这群老学生,指导刚入学的菜鸟。那时的牛津大学,在我看来只不过是一所普通学校,没啥了不起。在校方要求下,我不得不教导几个年轻的大学生;除此之外,我根本不理会这帮菜鸟。我唯一的休闲活动就是看电影,而在那个时代,看电影就是看电影,不干别的勾当。午后的电影院幽暗得就像教堂一般,四处弥漫着浓浓的烟雾。观众或成双成对,或形单影只,只管静静坐在黑暗中;时不时的,一支香烟倏地灿亮起来,照出观众的脸庞。

跟身材矮小枯瘦、个性却非常风趣的格里菲思小姐一起喝酒――我猜,她那年不过40出头,但看起来却像个老太婆――肯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在那个时代,喝酒就是喝酒,一如看戏就是看戏,不干别的勾当。我听说格里菲思小姐――后来我才知道她的名字叫伊莱恩――没事喜欢喝一杯浓浓的、醇醇的杜松子酒。况且,有机会跟英文系资深教师打交道、攀交情,对我的前途未尝不是一个助益。加入英文系是我当时一心追求的目标。

那天傍晚6点钟,我前往圣安妮学院赴约时,心中的这些思绪全都消失了。当天下午是格里菲思小姐个别指导学生的时间,此时刚结束。我伸手敲了敲门。身上穿着学士袍的一个年轻女孩走出来,乍然看见一个男人站在门口,立刻垂下眼皮,样子显得很腼腆。我没工夫打量这个女孩,因为透过敞开的房门,我已经看到了昨天骑脚踏车经过我窗口的那个人――我应该怎样称呼她呢:女人,女孩,女士?――这时她手里端着满满一杯酒,站在房间里,正跟一个我看不见的人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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