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那时(5)

当贝利遇到艾丽斯 作者:(英)贝利


当然,她看起来跟脚踏车上的那位女士不太一样。这是一个社交场合,她身上并没披着那件老旧的橡胶雨衣。她那一头略带金黄色的短发丝,乱蓬蓬地覆盖在额头上,看起来倒是挺健康的,虽然有点油腻。(至今,她的头发依旧保持这个模样。)后来她得病了,我经常得帮她剪头发、洗头发,但年轻时她根本不想为这种事情费心。事实上,我觉得那个时代的女人――尤其是学术界的女人――并不怎么注重外貌;她们绝不会像现代女性那样,刻意把自己弄得骨瘦如柴,看起来活像稻草人。那个时代,在大学圈子中,不修边幅几乎已经成为学者的标志。尽管如此,在大学工作的女人却很少穿长裤。那天傍晚,艾丽斯穿上一件老旧的、脏兮兮的苏格兰粗呢裙子,看起来太长,拖拖沓沓的颇不雅观。我发觉,她那两条腿又粗又短,紧紧包扎在一双褐色棉袜中。20世纪50年代初期,尼龙袜还不怎么流行。

这个女人看起来确实很严肃,一本正经。这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朝思暮想的那个脚踏车女郎――就是眼前这位女士――竟然是学术界人士。这个发现让我的心情一下子坠入谷底。第一次看见她时,我就把她当成我的梦中情人:一个守身如玉、痴痴等待我出现的女郎。我做梦也没想到,她竟然是一位平凡的大学教师。大学的教职让她在人生中获得一个定位,但我不喜欢她被定位――即使是被我定位。不过,她的外貌却让我感到安心:她浑身上下找不出一点点性吸引力。她不会像一般女人那样庸俗。她不是一个“女孩”,因此不需具备少女的吸引力。这就使得我对她的爱慕变得更加令人激奋,同时――为了一个相当可耻的理由――也更加让我感到满足。由于她缺少明显的女性魅力,我就不必担心她会吸引别的男人了。

为什么一开始我就确定,艾丽斯这个女人浑身上下找不到一丝性吸引力?对我来说,至今这仍是个谜团。其他人,不论性别,可不这么想。我那天真的、现在难以解释的假定――她只能吸引我这个男人――使我不愿面对一个事实:在别人眼中,艾丽斯是一个具有强烈的、魔鬼一般的吸引力的女人。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他们比我更了解这类事情吧。

“噢,约翰,你来了!我可以叫你约翰吧?”格里菲思小姐发出她那独特的咯咯笑声。“来!跟安迪小姐和默多克小姐见个面。艾丽斯,这位是咱们英文系最被看好的新秀,他的学位考试考得挺不错的哦!在古英语文法上,我倒是挑出了他的一些毛病。我想这是他比较弱的地方,有待加强。不过,他那篇探讨《 骑士的故事 》的论文的确写得很扎实,非常精彩。”

去她的《 骑士的故事 》!她干嘛老提这篇论文?艾丽斯?默多克瞅了我一眼,态度颇为友善。她向我打个招呼,然后回头继续跟安迪小姐说话。格里菲思小姐递给我一杯酒;我接过来,二话不说就凑上嘴巴猛喝一大口,结果却呛得脸都涨红了。这是用杜松子酒和法国白兰地调成的一种烈酒,相当于美国的马丁尼。当然,那个时候人们喝酒是不加冰块的。虽然在部队里我常喝烈酒,但自从退伍后回到学校念书,我就不再碰它了,一方面固然是因为缺乏喝酒的兴致,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喝酒太花钱。艾丽斯和她那群朋友喝得很凶。结识她后,我又开始喝酒。

格里菲思小姐把我称为英文系的“新秀”。我讨厌这样的称呼。我并不年轻。这些女人比我大不了多少。我望望周遭,发现我是房间中唯一的男人。这个发现给予我某种满足感,尽管这会儿我已经被嘴里的烈酒呛得晕头转向,狼狈极了。参加今晚派对的总共有四五位女士。看见我满脸惶惑,端着酒杯一个劲咳嗽,她们纷纷回过头来望着我,脸上流露出慈蔼的神情。显然,这些女人把我当成一个懵懂无知的小伙子,因此她们觉得,身为这所大学中最有学识、最世故的一群女人,她们有责任好好对待我这个小老弟。

但大家都围绕着艾丽斯,争着跟她讲话。我被撇在一旁,跟格里菲思小姐闲聊;她那双眼睛一直瞄向艾丽斯。即使在这样尴尬的时刻,她眼神中流露出的那份渴望也让我感到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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