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在彼此身上看见孤独(21)

当贝利遇到艾丽斯 作者:(英)贝利


艾丽斯天性爱好和平――她不愿看到动物互相残杀,就像她讨厌杀生的人。有一回,本地的猎人在我们家附近的田野捕杀一只狐狸。艾丽斯听到这个消息,怒不可遏,立刻跑到田野上,当面训斥那位彬彬有礼、满脸迷惑的猎人。这位老兄坐在马背上,一个劲儿向艾丽斯道歉:“哦,默多克小姐,非常对不起!可是,您当初不是赞成我们猎狐吗?”这话没错。艾丽斯并不反对把猎狐当作一种乡间娱乐活动,但如果你捕杀的是她的狐狸(她确定那是她的狐狸,因为它是在我们家附近被杀的),而这只狐狸又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那么,对不起,这下她可就要大发雷霆、兴师问罪了。如果你蹑手蹑脚,悄悄走近我们花园中那堵石墙旁的隐秘角落――那儿丛生着野蔷薇和接骨木,中间隆起一座座神秘的小土墩――你常会看到一张小脸探伸出来,睁着两只迷蒙的淡蓝眼睛,静静打量你。一只母狐狸每年总会生下五六个孩子。

艾丽斯把这群狐狸看成我们这个家庭的成员。对我来说,如同以前在我们屋子里居住过的那群老鼠,花园里的狐群是一个信号,它提醒我们,这个地方并不属于我们所有――我和艾丽斯是在它们默许下才得以居住在这里的。这点,艾丽斯倒是看得很开。反正她常常出门,到伦敦访友或探望母亲。在她心目中,财产乃是身外之物,不足挂怀。有一回她告诉我,她不会把财物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我懂得她的意思,但却也知道她讲的并不全然是事实。有一些东西是她心爱的,就像心肝宝贝一般,比如她收集的那些石头、玫瑰花瓣和图画,但说也奇怪,她却从不曾照料它们、擦拭它们,把它们弄干净,就像勤劳的家庭主妇每天都会擦拭家中的银器和瓷器。她的要求很简单:让它们存放在屋子里,别把它们拿走或扔掉。结果,整栋房子看起来脏兮兮,就像被人遗弃似的,一如我们在伦敦的南肯辛顿区买的那张小小的坐垫。那时我们刚替艾丽斯的母亲找到一位室友。这一来,她老人家住在伦敦公寓里,就不必担心没人照顾了。

每次坐在这张伦敦垫子上,我就会感到浑身不自在,就像居住在阿斯顿尖塔村这栋房子里,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觉得不习惯――但说也奇怪,每次艾丽斯出门,我一个人待在家里就会感到自在些,开始有一点家的感觉。1980年,艾丽斯跟随一个阵容强大的英国代表团前往中国,晋见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人邓小平。我趁着她不在家,开始认真打扫房子。那时学校正好放假,我不必到牛津大学教书。于是,每天早晨我专心研究莎士比亚,下午打扫和清理房屋。一时间,仿佛又回复了单身汉的生涯。每天我兴致勃勃过日子,因为我知道这样的生活不会永远持续下去。

从中国回来,看见房子被我打扫得焕然一新,艾丽斯深受感动。我猜她也感到些许愧疚吧,因为她以为我喜欢这样的家庭生活。她可想错啦。事实上,我根本弄不清楚我心中想要的究竟是怎样的生活;只要她待在家里,陪伴在我身边,我就感到满足了。只是,由于她对居住的地方缺少一种认同感,她在家的时候,我并没有很强烈的家的感觉。她的小说――她笔耕不辍创造的世界――才是她真正居住的地方。就这样,趁着老婆出门,重温短暂的单身汉生涯后,我又心满意足地回归到那懒洋洋、邋里邋遢的婚姻生活中。

不过话说回来,艾丽斯还是蛮喜欢我们居住的这栋名为“香柏居”的房子――甚至比我还要喜欢――只是她爱它的方式跟我不同。我们搬走后,她拒绝再回到那儿(我倒很想再回去凭吊一番,以满足我的某种近乎病态的心理需求)。在内心深处,她把香柏居当成她的“卡米洛”。当初就在这栋房子里,她憧憬未来的婚姻生活:她总是幻想一群野獾闯进屋子里,把她吓一跳,慌忙跑出来告诉下班回家的丈夫。也许,这就是她对婚姻生活唯一的憧憬和期许吧。这份憧憬随着香柏居的出售消散后,她就不想再回去了。有一回,我逗她说,闯进屋子里来的并不是野獾,而是狐狸,但她说两者根本不能相提并论。说来诡异,以前有一次我真的曾经在那儿看见过一只活生生的野獾,尽管我怀疑,莫非我一时眼花,看错了。那是一只苍老邋遢的动物,但显然是一只野獾。那时我正坐在山坡下的草堆里,它拖着脚步,慢吞吞走过我面前,好像是迷了路,不愿让人察觉似的。一般说来,野獾是一种夜行动物,只在晚上出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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