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节:现象与本质(2)

哲学入门 作者:傅佩荣


四是“剧场假相”,就是盲目接受一套观念架构或思想系统,用以解释宇宙与人生。我们在观赏戏剧的时候,很容易受剧情影响,随之喜怒?哀乐,甚至把自己想象为剧中人物。从这种角度来认识一切,怎能不偏离事物的真正面貌呢?孟子说:“尽信书,不如无书。”歌德(J.W. Goethe,1749—1832)说:“朋友,一切理论都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却是常青的。”真正的智慧是由亲切体贴生命而蕴发的。接着,积极方面可以参考胡塞尔(E.Husserl,1859—1938)的现象学方法。所谓“现象学”,是指透过恰当方式描述现象,以便突显现象之中的“本质”。什么方式比较恰当呢?

首先,以“暂时存而不论”的方式,把所要认识的对象的外缘条件“放入括弧”,使对象“本身”较为清楚地呈现。譬如,为了认识月球,我必须把传说故事、诗意想象、个人好恶都“放入括号”。就月亮本身去观察,看看月亮之所以为月亮的“本质”是什么。

其次,我运用“自由想象法”,以各种实例去想象哪些内在条件是不可或缺的。譬如,一个人缺少什么,就不能称为“人”了?在此,有一个临界点或地平线,可以使我们判断人与非人。最后,还须借助“还原?法”,把对象从单纯的本质落实到具体的处境中,但是这时我们已经?获知其真相了。

勉强借用一段大家熟知的话来做补充。“学佛前,见山是山,水是水;学佛时,见山不是山,水不是水;学佛后,见山还是山,水还是水。”现象学的方法有些类似,要人先从常识世界超离,所见本质大不相同,因为本质与现象原?本有些差距,正如“山不是山,水不是水”;但是在掌握本质之后,仍须回到现象世界,亦即人我共知的“生活世界”。不过,这时所见的现象已经?不再使我迷惑,不会使我误认它是本质,也不会使我低估它的价值。

这种方法如果用在认识一个人的真相,是否有效?或许可以,但是前提在于“人不是物”,他有自由,可以选择。因此,认识一个人,无异于认识他的“价值观”,才能断定他的行动原?则。撇开价值观,人的真相模糊难辨,即使有理性,也未必是个真实的人。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