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那地方拍得最多的电影之一就是神怪片,加上香港另外一个大类型的武打片,就有了一个奇怪的现象:片子里的道士在作法的时候闪展腾挪、风生八步,时不时蹿上香案摆个魁星踢斗。知道的是在作法,不知道的还以为道士作法的基础不是画符念咒,而是体操运动员的本事。
实际上道士作法的时候可不能这样。作法讲究人与天通,法术基本传自最早的巫术,讲究用形式美取悦神灵。跳大神就属于这种形式美的一部分,至于到底美还是不美——鉴于古代与现代审美观的不同,这个就不妄加评论了。不过,上界神仙估计怎么也不愿意求自己的巫师把舞蹈动作弄成猴戏。
道士作法的基本步伐叫做“禹步”。这东西分好多种,分别用在不同的场合,主要跟道士要作的法有关。这路步法的来历有两种,比较具有神秘色彩的说法是这样:话说大禹治水的时候,挪动山石很不顺利。某天,他看见一只鸟想吃石头下的虫子,用一种奇怪的步法走了几步,石头就自动翻起来了。大禹就根据该鸟留下的脚印,创造了一种步法。后来,以这个为基础,发展出了各种形式的禹步,来配合不同效果的法术。这个故事的作用,在于完全颠覆了“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这个伟大的原理,创造性地记载了鸟类的另外一种捕食方式。
另外一种说法我个人觉得更可能具有某种真实性:大禹治水的时候,因为过于辛苦,所以身体有“偏枯之疾”。这病是相当于腰肌劳损还是半身不遂不是很清楚,反正是走路就不那么利落了。方士出于对大禹的崇拜,就学习大禹这种走路的姿势。据说以后作法的时候,都要学这么走路才能让法术有效验。
按说这是件挺不厚道的事。比如现在某人不幸得了半身不遂,正在路上遛弯儿以求恢复体力,另外一四肢发达的老兄在后面学人家走路,这要不挨骂才是见鬼。现代社会最大的进步就是从人格上尊重残疾人士,这种模仿行为整个就是一种精神伤害。
可是古代的巫师或者道士就愣是这么做了,还做得毫无愧色。这可能跟我们这里的英雄崇拜的形式有关。一般来说,我们这里的英雄都是比较完美的人物,完美到你不能想象他也跟普通人一样,要吃饭喝水排泄。估计那时候这毛病就不浅,换成现在喜欢追星的孩子就会是这种表达方式:我靠,人家半身不遂走路都这么帅。耶!
于是,患了“偏枯之疾”的大禹在前面走着,后面跟了一群向他学习的各路道士。估计大禹也比较郁闷:这不是拿我开心吗?也太不尊重残疾人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