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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透析热点法律问题 人人都应知道的法律常识(10)

每天学点法律常识 作者:宣炀


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我国于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该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根据《关于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宣告无罪的赔偿案件,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各按应当赔偿金额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法院对上述两起案件所做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上述两案例的改判,受害人均获得了相应的国家赔偿,反映了我国司法民主的进步,冤案不仅能够得到平反昭雪,还能够得到国家的赔偿。但同时,也提醒我国司法机关对当事人做出的判决往往会对当事人产生很大的影响,这就要求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的时候应当杜绝草率马虎,在工作中应该秉承认真负责的态度,只有秉承这样的态度,类似于“莫卫奇”、“佘祥林”的案件才能尽量少发生。

法律课堂:

制定《国家赔偿法》,建立国家赔偿制度具有重大的作用。

1. 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一个国家只有在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国家赔偿制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才有可能获得充分的、完整的保护。

2. 提高公民的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国家赔偿制度的建立,使国家对自己的活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公民能感觉到国家的活动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国家在处处为社会公众着想,就会关心国家的政策、方针乃至具体活动。所以说国家赔偿制度是提高公民民主意识、参政意识的土壤。

3. 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国家赔偿制度实质上是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置于广大人民的监督之下,使其活动受到必要的制约。

4. 促进国家机关革除弊端,完善制度,从而提高国家管理的效率。国家赔偿制度的建立,由国家对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侵害承担赔偿责任,使国家成为责任主体。为避免国家赔偿责任的发生,各国家机关势必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各项制度。

国家赔偿制度的建立实际上承担着将现行制度中的矛盾、弊端暴露出来,以防止和减少各种损害的发生,并促使人们尽快地加以改进的作用。

谁该为网络下载埋单 版权

网络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人类资源的共享,为人类传播和分享信息提供了异常便捷的手段。网络的最终目的在于实现信息共享,而网络的麻烦或问题也在于信息共享。网络中因为信息共享使用而造成的对版权的侵犯时常见诸报端,其中最典型的大概就是音乐爱好者利用网络共享音乐作品而引起的版权的侵权。

2005年3月,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现百度在MP3搜索下载服务中向用户提供了胡彦斌、许巍等演唱的《红颜》、《漫步》等46首歌曲,这些歌曲的下载地址显示的都是“https://mp3.baidu.com”,而步升公司表示这些歌曲的版权属于该公司,公司并没有授予百度这些歌曲的版权。

对此问题百度公司的解释是,百度只是为申请下载服务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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