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当然也在与百度的合作中获得了极大的利益。
有代理商形容,拿到百度总代的资格,就像是中了千万大奖。
比如,2003年的深圳移动时代公司,当时在深房大厦一个小办公室里,全公司只有七八个人。而到了2005年年初,深圳移动时代公司已经有了一个四五百人的团队,其发展速度简直可以说是神速。
当然,如果赚钱太容易的生意,恐怕不会太长久。
特别是:当你没有什么核心竞争力的时候!
代理商,仅仅只是靠百度的招牌,就可以百万千万地赚钱。
在百度的起步阶段,这可以理解为共赢。
但是,如果百度的实力增强到可以独立开展业务呢?
于是,百度与代理商的关系,慢慢变得不那么融洽。
当百度的品牌越做越大时,李彦宏又做了重要的决策,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大客户集中的地区设立百度自己的营销中心。
百度是一个公司,也是一个商业组织。
而百度的代理商也是一个独立的公司。
商业组织与商业组织之间,本来就是利益的关系。
后来,百度与代理商之间发生了冲突。
于是,“巨网风波”出现了。
2004年7月,一篇名为《上帝公平的是:给了我们每个人的都是只有一条命》的文章出现在一家搜索引擎代理商的公司网站上,这篇措词激烈的文章出自广州巨搜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巨网)负责人戴森之手。
戴森表示,百度在无任何先兆的情况下,公布了广州、上海、北京三地首批地区核心代理的通知,巨网竟然没有名额。
同时百度还关闭了巨网客户终端新客户开户的权利,而巨网与百度签订的合约要至2004年12月31日才到期。
百度网站公告对此的解释是由于存在多次违规,巨网被取消了代理权限:(巨网)由于采取多收费,少转账的做法随意截留客户预付金,一次收取的开户费用超过百度标准价格数倍,其行为已经严重损害客户、百度和其他合作伙伴的利益。
双方都有道理。
后来,这件事情平息了,据说是百度给予了巨网一定数量的补偿,但双方也从此彻底说“拜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