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起飞(2)

做正确的事 作者:(美)詹姆斯·F·派克


经过两年多的上诉和应诉,得克萨斯州最高法院最终做出了对西南航空有利的判决。Braniff和得克萨斯国际航空公司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试图推翻州法院的裁决,但是遭到了拒绝。西南航空公司的经营之路终于畅通了。

已有的航空公司并不打算就此罢手。在得克萨斯州法院败诉后,它们继而寻求美国民用航空委员会的帮助,请求阻止西南航空公司的经营。根据民用航空委员会的程序,这一案例被提交给执行董事会裁决,而他们也做出了对西南航空有利的裁决。Braniff和得克萨斯国际航空公司再一次上诉,1971年6月15日,民用航空委员会再一次驳回了它们的上诉。

由于受到诉讼、上诉、听证会,然后是更多的上诉等事件的影响,西南航空公司的营运被耽搁了三年之久,最终,西南航空公司的合法运营权在任何可能的法律和管理程序上都得到了支持,西南航空公司终于可以飞行了。三天之后,在1971年的6月18日,西南航空公司宣布开始营业。

由于对前景感到不满,Braniff和得克萨斯国际航空公司决定继续上诉。就在民用航空委员会6月15日驳回它们的上诉后不久,这家航空公司向州法院提交了另一个诉讼,企图把之前的诉讼从头再来一遍。到了这个时候,西南航空公司的钱库可真的要空了。凯莱赫律师对竞争对手试图阻止他的航空公司开始运营的做法感到暴怒,他现在无偿地夜以继日地为这个案件工作。机组人员已经雇用,飞机已经就位,地勤人员也已经开始工作。每一天的耽搁都好像是西南航空公司的末日,公司再也没有足够的现金来继续等待了。

凯莱赫在州法律图书馆待了一个通宵,第二天他给得克萨斯州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个紧急请求,请求结束这一对司法程序的滥用。6月17日,得州最高法院召开了一个紧急会议,在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后,最高法院做出了一致裁决,这几乎是个空前的裁决,命令地方法院执行最高法院之前的裁决,允许西南航空运营。现在,没有哪个得克萨斯州的法院可以阻止西南航空公司飞行了。

凯莱赫给西南航空公司当时的总裁拉马尔·缪斯打电话,告诉他最高法院的裁决,缪斯刚开始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公司里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缪斯问如果第二天有警察拿着法律文书阻挡,他该怎么办?气急败坏的凯莱赫回答说:“那你就从他的身上碾过去。”

就这样,在一片喧闹中,西南航空在第二天进行了第一次飞行。一年半之后,Braniff和得克萨斯国际航空公司仍在试图利用法律让联邦法院把西南航空驱逐出这一行业。这种顽固的诉讼行为遭到了哥伦比亚特区联邦最高法院高级法官威尔伯·K·米勒的痛斥。米勒法官注意到,自他成年后的56年内,还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典型的案例,即有些人是怎样试图对一个早已做出的判决再次上诉。米勒法官用下面的话来概括他的观点:

这已经是西南航空公司申请获得一个公众所需要的和便利的生意许可后的第五年了。这场诉讼早就该结束了,这一过长的诉讼已经快成为公害了。

是啊,西南航空公司不是那种传统的公司,它打破旧的体制来创建新的体制,但是即使有了这样一个好的开始,公司的命运仍是前途未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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