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社会契约思想(1)

道德的理由(第5版) 作者:(美)斯图亚特·雷切尔斯


使人们倾向于和平的激情是对死亡的恐惧,对舒适生活所必需的事物的欲望以及对通过勤奋实现这一切的希望。于是理性提出了合宜的和平条款,对这些条款,人们会达成一致意见。这些条款……被叫做自然法。

——托马斯·霍布斯:《利维坦》(1651)

霍布斯的论证

试想我们取走道德的全部的传统支柱。首先,假设没有上帝发布命令并且回报美德,其次,没有“道德事实”建构为事物的本质。更进一步,试想我们否认人类是自然地利他的——我们把人们的基本动机看作追求他们自己的利益。那么,道德来自何处?如果我们不能诉诸上帝、道德事实,或者自然利他,还能在什么东西上可以发现道德?

17 世纪最杰出的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试图表明,道德不依赖于任何其他事物。相反,道德应当被作为因利己的人而产生的实践问题的解决方式来理解。我们都想生活得尽可能地好,但是,除非我们拥有和平、合作的社会秩序,否则我们不能实现繁荣。而如果没有规范,我们就不可能有和平、合作的社会秩序。那么,道德规范正是我们需要的、能够从社会生活中获益的规范,它——不是上帝,不是利他,也不是事实“道德事实”——才是理解伦理学的关键。

霍布斯开始于问这样的问题:如果没有社会规范,并且没有强化规范的一般公认的组织结构,会怎么样呢?想象一下,如果你愿意,没有政府之类的——没有法律、没有警察、没有法庭。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每一个人都会自由地做我们高兴做的事情。霍布斯把这种状态称为“自然状态”,那会是什么样子?

霍布斯认为那会很可怕。他在《利维坦》(Leviathan)一书中描述了那样将会发生的状况:

产业是无法存在的,因为其成果不稳定。因此也就没有土地的耕种,没有航海、没有由海洋进口的商品的使用、没有宽敞的建设;没有移动和卸除的设备之类需要费很大力气才能移动的东西,没有关于地貌的知识;没有时间的计量;没有艺术;没有信件;没有社会;并且所有这些中最糟糕的是,人们处于持续的恐惧、暴力死亡的威胁之中,人的生活孤独、贫穷、卑污、野蛮、短寿。

为什么这些状况如此糟糕?并不是因为人们不好,而是因为人类生活条件的四个基本因素:

● 相同需要的因素。我们每个人为了生存都需要同样的基本的东西——食物、衣服、遮蔽。虽然我们在某些需要(糖尿病患者需要胰岛素,而其他人不需要)上是不同的,但我们所有的人在基本需要上都是相似的。

● 短缺的因素。我们不是住在伊甸园中,那里牛奶溪中流,果实满枝头。这个世界是一个艰苦、荒凉的地方,在这里,我们维持生命所需要的东西不存在足够的供应。我们不得不努力工作,把它们生产出来,而且它们甚至还不足以分配给大家。

● 如果没有足够的食物以供分配,谁将得到它们?由于每个人都想活命,而且想活得尽可能地好,因此每个人都想尽可能地得到更多。但是我们会胜过其他那些也想得到稀有物品的人吗?霍布斯认为不会,因为人类的力量基本相同。没有人在力量和机敏上比其他人更优越,以至于他能够毫无疑问地胜过其他人。当然,有些人比其他人更聪明、更强壮,但是甚至更聪明、更强壮的人也可能被其他一起行动的人所击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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