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的人儿啊
想想一个人的十年会怎样
足够让许多选择发生
许多人事来来往往
此刻你深爱的啊
是那多少个十年后的少年
他是否依旧那么年轻
是否依旧那么热情
透过窗外夜色的迷雾
和丝绒般光滑的茧
我深深地亲吻着你
在这夜色不安的城市里
很久没有整理CD架了。
CD们披着不厚的灰尘,吐着似乎被遗忘的小调。幸好,一张张地擦拭干净,一张张地归位,看来CD也是需要归属感的。
突然,翻到一张积满灰尘的CD,不搭调地挤在EMI的古典CD旁。
《流星圣殿》——Linkin Park的第二张录音室专辑。
我大笑起来,持续了很长时间。
Linkin Park啊,我喃喃地说。
一
我记得,那天是个阳光极为灿烂的日子,灿烂到让人眩晕。
我记得,那天的阳光笔直地撒在意意的脸上。
我记得,阳光下的意意在那一刻,用同样充满阳光味道地笑看着我,却带着一丝骗你上贼船的味道。
我记得,耳中第一个关于Linkin Park的音符,是电吉他毫无保留的嘶吼和着主唱歇斯底里的兽吼。
啥玩意啊,这是?戴着意意的大耳麦,我用很响的声音说了这句话。
意意扯下我头上的耳麦,依旧保持着那种笑容。
你不知道了吧,这就是摇滚。
我记得,我就是以这样朴素的方式,在那一个充满阳光的瞬间,被骗上了摇滚这艘贼船,心肝情愿地。
二
你前面说那叫“林”啥来着?我抬起头问意意。
Linkin Park。中文翻译叫林肯公园,你怎么反应总是那么慢啊?意意拍了拍我的头。
我诺诺地点头,记下Linkin Park的名字。
意意说我反应慢是有道理的。
年少时,男生的圈子总是需要用某种共同兴趣来维护的,比如说篮球足球,比如说电子游戏,又比如说摇滚,可令我措手不及的是,这种群体的共同兴趣时常在变。
男孩们昨天可能还是一群樱木花道,明天就都变成了约翰列侬。
而我,则似乎永远是夹在约翰列侬中的樱木。
幸好,意意的存在总是在我将要脱离男生圈子的时候,拉我回来,好笑的是,每次都带着那种骗你上贼船的笑容。
于是,跟着意意的脚步,我很快学会了玩篮球,玩电子游戏,这些似乎都应是男生该有的爱好,然而对我来说,却只是对于群体的一种依赖而已。
放学后我来到家旁边的一家音像店。
老板,Linkin Park有吗?我不常来,音像店的老板看到熟客会很热情地拿出最新到的片子或者CD,然而对于我,却只是一个斜眼的打量。
啥?老板皱了皱眉。
那个……林肯公园……我同学是这么说的,我有些莫名的唯唯诺诺。
那里,自己找。老板指了指门口的CD架,架上罗列着欧美的大牌CD们。
我很快找到Linkin的CD,似乎是完成一个任务。结完账后狼狈地从音像店走出来,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汽车尾气。
回家的路上,我没有急于拆开CD,只是慢步走着,突然有一个念头在脑中闪过,等到摇滚如同篮球、电子游戏一般不再是男孩们的共同兴趣时,那张Linkin也就没了它的价值。
然而,我竟感到一丝惋惜。
三
哦哟,意意说你也开始听Linkin啦,飙两段听听?
柳树扯掉了我的耳麦。
那个年头,扯耳麦似乎是个极为流行的动作。前提是大家都换上了颇有摇滚感觉的大耳麦,其次是很多人为了假装自己音量开得很响,对于别人热情的招呼往往有意地置若罔闻。
所以扯耳麦无疑成为了揭穿伪装的最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