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们都认为生活就是从痛苦到快乐的一系列亲身经历的集合。
痛苦←————————→快乐<——自己——>
这样,生活的游戏规则就变成了去弄清哪些事情让你感到快乐(然后做更多这样的事情),以及哪些事情让你感到痛苦(然后尽量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
从某种意识层面上讲,快乐似乎来源于拥有某些特定的东西——大量的金钱、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良好的人际关系以及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但是我们都很清楚,很多人在表面上拥有所有的这些东西,而内心仍然感到非常痛苦。因此,我们开始进行深入探究,却发现真正决定我们快乐与否的是我们的“行动”,而不是所拥有的事物。做了正确的事情,你会对自己感到非常满意;做了错误的事情,你的良心就会不断地谴责自己,直到入土为安。
但上述理论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很多人经常会发现这样的情况:好的事情发生在坏人身上,坏的事情又时常发生在好人身上。尽管我们会认为“做正确的事情”本身就是一种回报,但是现在来看,生活一点都不公平。
这种思想使得很多人在追求快乐和幸福的过程中,变得更加以自我为导向。我们很快就能发现(正如第一节中所述),决定我们经历的并不是客观发生的事情,而是我们自己认为会发生的事情。因此,我们开始尝试做出肯定的言论和积极的思考。当然,即使我们只能控制自己头脑中的思想,还是能够发现终身幸福的秘诀。
很多人都停留在这一认知层次上,因为存在一点误解——他们认为之所以自己无法完全避免消极思想,是因为自身的技巧或努力不够。但却没有认识到,这种想法只是基于一个错误的假设,他们自己完全可以决定哪些思想才能进入脑中。
但当你真正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自己只能够决定仔细思考哪些问题,并认为哪些是重要的,却从来都不能决定哪些思想才可以进入脑海中。
至此,人们陷入到一个困境中。就像我的一位客户曾经说过的那样:“如果我开心并不因为所拥有的东西或所做的事情,而且也不能够决定我自己的思想的话,我不就像是被生活欺骗了吗?”
这也就是一些人得出的结论。他们认为自己完全控制不了快乐,并决定放弃对它的追求。但现实往往是,当他们停止努力去获取快乐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感觉更加良好了。而这又会使他们得出另外一个谬论——只能通过间接的方式来追求快乐。
为什么说这是一个谬论呢?因为它仍将快乐看做是一件“东西”——我们能够拥有或者并不拥有、直接追求或者间接追求、成功获取或一不留神就会失去的东西。
一些人在追求感观愉悦(或者我们所称的“快乐”)时认为,既然他们不能决定哪些思想才进入大脑中,他们所能做的就只有完全停止所有思想。
接下来你将很快明白,这种看似奏效的方法,实则是将人们引入一套复杂的惯例、祈祷、禅修以及其他戒律中去,以使他们至少可以暂时地停止思考。
在经过这些练习之后,人们通常会感到很平静、愉悦,因此这些练习看起来正是通往快乐的康庄大道。不过,它们仍然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必须要去实践——尽管相比收获如此珍贵的珠宝来说,这点付出实在是不足挂齿,然而大多数人们不愿意或者不能坚持在二十年的日子里坚持每天做二十分钟的祈祷。
现在请再看一下我们的基本前提:
痛苦←——→快乐坏的东西<——自己——>好的东西
坏的行为好的行为
坏的思想 好的思想
思想 无思想
所有这些观念内在的共性就是,痛苦和快乐都是独立于我们之外的事物,如果我们想要得到它,就必须付出行动。不过,这里还有另外一种视角,那就是以全新的角度去看我们怎么去做才能找到康乐的常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