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把头嫌他多嘴,厉声呵斥:“别说了,装什么大瓣蒜,就你是行家?!”
大个子听了闭口噤声,丛林里重新归于寂静。
“棒槌!”不知是谁突然喊了一声。
全体停住了脚步,陈把头很有经验地接山,问:“什么货?”
旁边人喊:“操,啥棒槌呀,是他妈马巴草——人参幌子!”
陈把头生气,抡起棍子就打:“你他妈的诈山咋的?”
接着又说:“二愣子,你们照看点儿初把郎!”
原始森林里遍布着密密麻麻的植物,难以通行。高大的乔木,繁茂的灌木,还有飞缘的藤树密网相织。倒木发霉的气味和野花的香气扑鼻而来,鸟儿的啁啾声不绝于耳。森林犹如潮湿闷热的蒸笼,压抑得叫人喘不过气来,在草丛里走片刻工夫,就会汗流浃背。最怕的还是下雨天,汗水和着雨水,浸透衣裤,再加上遍地湿滑,每前进一步都要费好大的劲儿,有时滑下来就等于进一步退两步了。等到雨停下来,各色各样的蚊虫出动了,嗡嗡嗡地袭扰,人们被蚊子叮了个头昏脑涨,有些云里雾里的感觉。人无法躲避蚂蝗的袭击,蚂蝗犹如盖房子的搭钉,两头直角折成尖钉,牢靠得难以撼动。神不知鬼不觉间,蚂蝗就钻入头发、领口、袖口,钻入人的皮肉。来的头一天,金首志的脖子就起了个大包,越来越红肿,钻心的疼。见他龇牙咧嘴,陈把头看了看说:“草爬子叮在脖子上了。”草爬子和蚂蝗类似,见血不撒口,一直钻进皮肉里面。二愣子过来,点烟烧烤金首志的脖颈,烤得他浑身乱颤,费了好大工夫,草爬子才从皮肉里掉了出去。
这天,金首志走麻达了。当他发觉自己掉队的时候,一切都晚了。四下里无人,喊叫在森林里简直可笑如蚊声。森林是巨大的消音器,吸纳了所有的响动。森林有自己的声响,比如松涛比如溪流,这些声音浩大却又模糊,让人时时感到渺小自卑。听不见同伴的棍声,这是放山人最恐惧的事情,每年都有进山人迷失后成了一堆白骨。而眼前除了蒿草就是蒿草,再就是缄默无语的大树。冷汗刷地就流淌下来,金首志感到阵阵眩晕,但很快就镇定下来,他决定原地等待营救,他清楚胡乱走的话就是死路一条。他守着一株空洞树“叫棍”,敲这样的树干,声音浑厚,传得远。金首志不再慌张了,反复敲击:梆梆——梆梆!梆梆——梆梆!时间过得真慢,头上是叽啾的鸟鸣,树林吝啬得连一丝风也没有。金首志相信自己是惨白着脸的,他脸色初把郎:初来乍到的放山人。
麻达:放山人俚语,意思是迷路。
叫棍:用棍棒敲击树木发出信号。
惨白地凝望着山谷。森林里弥漫着恐怖的窒息,有一只莽撞的松鼠跳到他的肩膀上,这一跳并不温柔,吓得他灵魂出窍。他一屁股坐到潮湿的地上,半天缓不过神来,不断摸自己的头,好像怀疑头还在不在。火辣辣的阳光下,山谷里的叶片熠熠生辉,汪洋成一片眩目的海洋。他很想哭,他靠着一株树干,好让自己再坚强一些,除了保持手臂不间断敲击以外,他不知道怎样才能支撑内心的镇静。在天黑之前,他必须用挥臂来坚守希望,这是唯一的指望。
随着时间的推移,金首志渐渐地感到绝望,天色黯淡下来了,他快要崩溃了。
不知什么时候,他终于听到了接棍声,那样的含糊,像丛林里的一团迷雾:梆!梆!梆!
他欣喜若狂,泪水伴着汗水在脸上流淌,他拼命地叫棍。梆梆梆的接棍声越来越清晰了,金首志大声呼救。陈把头见了他,二话没说,抬手就是两记耳光。金首志的脸颊红肿起来,灿若桃花,但是他在笑,眼噙激动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