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无分文地回了家,在邋遢的深夜酒吧里度过了驻唱实习期,技艺熟练后就去了北部的巡回俱乐部。”
她用脚敲着他的小腿。当发现对方正偷偷瞥着自己性感的双腿时,她将两腿时而交叠时而分开,不停地变换着姿势。他细细打量着她那丰满、光滑的双手,很想抚摸上去,觉得它们会有点松软。他看见她的手指朝指尖逐渐变细,涂着淡粉色的指甲油,修剪得很仔细。她戴着一只镶着红宝石的古董金戒指,可能是别人赠送的,也许那人就是布鲁斯特。为了强调语气,她不时碰碰他的膝盖、肩膀、手等,而且停留时间在延长,也许过长了,这他并不肯定;她似乎在挑衅他,好像要激起他做出反应。每碰一次,他都觉得一阵颤抖,就像皮肤上微微地灼了一下。
斯坦利假装要调整到更舒服的坐姿,将凳子向她移近了一些。此刻,他们的膝盖已经碰到了一起。
她对着镜子唱起歌来,他吓了一跳,强忍住没笑出声来。她的歌声沙哑,低沉而空旷,像疲惫的民谣歌手。她张开双臂,像朱蒂·加兰一样充满了夸张的痛苦表情,毫不在乎咖啡吧里旁人的目光和指指点点。“月亮河……我可笑的情人……某个迷人的夜晚……”
斯坦利的脑袋一动不动的,一边紧张地扫视着人群。他注意到,人们的反应从偷笑和震惊变成了明显的钦佩,很快地,他们作为听众参与了进来,他这才松了口气,咧嘴笑了,在杰茜所创造的这场骚动中,骄傲地扮演起拍档的角色。
“很多年来,我一直盼着自己有一天能被某位唱片制作人发现,可是,这一行的大腕们从来不屑于光顾像布莱辛顿工人俱乐部或是蒂斯代尔米德尔顿德社团年度圣诞演艺吧这种地方。”
她唱得怎样只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她是个黑人,带着北部的新口音,声音里充满了在她看来是得克萨斯的拖长语调,每个音都带着延绵不断的鼻腔颤抖,就像口腔竖琴的回声。她喜欢颤音。事实上,她看上去就像人们所说的灵魂女歌手,像格莱蒂斯·奈特、罗伯塔·弗莱克、格罗丽娅·盖诺等,有丰满的乳房,她也喜欢彰显自己的乳房,让它们像池塘水面一样涟漪不断。不过,她把醇美的歌曲唱成了沙哑的摇滚,觉得自己是在展现艺术鉴赏力,却因为一度过于挤压嗓音,超出了自然的音域,而把嗓子唱坏了。她把自己想象成是杰茜·诺曼或是露露,嘴巴张得很大,以配合海登桥铜管乐队。
她跳下凳子,匆匆穿上大衣,没等斯坦利想好是否要反对,就推着他的肩膀,引他走出了意大利咖啡馆,走进了冰冷的寒夜。她挽着他的胳膊,蜷在他身旁,他身上意想不到地大汗淋漓起来,汗水从后背淌下来,聚集在腰间,像一湾池水。
“散步去我那里吧,我很少在凌晨步行穿过伦敦。只有身边有男伴才行,真的。”
她领着他穿过了苏活区狭窄的街道,经过华人开的杂货店和餐馆,经过下流的脱衣舞店和路边偷窥机。他们抄近路穿过灯火辉煌的莱斯特广场,那里依然满是游客和夜总会常客,还有轻浮的街头客。他们走进安静一些的、精致优雅的朗埃克街,又漫步到科芬园,穿过圣保罗教堂附近的意大利广场,那里铺着鹅卵石,荒废已久;他们继续向前,从市场一侧进入南安普敦大街,接着向东走到东街。
每当斯坦利想要带路时,杰茜就会加快脚步,把他拖下半步路的距离。他也不在乎。除了感觉一旁有身体摩擦着自己,他什么都不管了。
“哈利街的医生告诫我别再唱歌了。所以我转而从事喜剧表演。你觉得70年代上舞台插科打诨会容易吗?因为肤色、性别,还有身材的凸翘,或者以上三种原因的综合,我被那些混蛋们嘲笑奚落。所以这成了那些下流胚们毫无禁忌的咒骂词和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