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0节:生机勃发的年代 ——那时我们还没有学会撒谎 (9)

性文化史纲 作者:李书崇


从以上用法中可见,“淫”不包含以性为丑恶、以性为罪愆的意思。淫字字义的转化,是大文化开始禁锢性欲求的结果。然而,禁锢与开放相较,后者的历史要漫长得多,渊源要深远得多。流风所及,便有些无孔不入了。因而人们仍有可能从丰富的史料中,洞烛一度被后世封杀的历史。汉代首倡《五经》,立于学官;唐益为《九经》,以之取士;至宋,以朱熹为主编更定为《十三经》,儒家十三部文献取得了经典地位。在这一筛选过程中,虽时有取舍,但《春秋》三传始终都在选取之列。而正是在《春秋》中,保留了大量涉性的记载,从而生动地描绘出了当时的性风俗以及社会的性观念: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皆衷其服,以戏于朝。泄冶谏曰:“公卿宣淫,民无效焉,且闻不令。君其纳之!”公曰:“吾能改矣。”公告二子。二子请杀之,公弗禁,遂杀泄冶。

(《春秋左传·宣公九年》)

陈灵公与他的两名臣子孔宁和仪行父,先后与已故大夫夏御叔孀居的妻子夏姬私通。夏姬,本为郑穆公之女,郑国素有淫风,此女未嫁时,在郑国先已跟自己的庶兄公子蛮兄妹私通;嫁至陈国后仍不免风骚放浪,时时红杏出墙。在她的儿子夏征舒十二岁时,丈夫夏御叔去世。夏姬益发放荡,每于幽会后以内衣赠送情人。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俱获所赠,所以穿上它在朝堂之上相谑为笑。从上面的记载中,可以看出陈灵公善两面三刀:一方面“虚心接受”泄冶的批评,另一方面却巧妙地借刀杀人以泄私愤。第二年五月,君臣三人共赴夏姬的住所株林欢会,宴饮中又开始相谑调笑: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饮酒于夏氏。公谓行父曰:“征舒似汝。”对曰:“亦似君。”征舒病之。公出,自其厩射而杀之。二子奔楚。

(《春秋左传·宣公十年》)

当时夏征舒已经承继父爵,做了陈国大夫,被人如此取笑,岂能容忍?因此忿而弑君。孔宁和仪行父则匆匆逃往楚国避祸。不久之后,楚庄王即慨然担当起“国际警察”的职责,率诸侯多国部队讨伐陈国,清算夏征舒的弑君之罪。夏征舒最后被车裂致死。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