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六、新女性(1)

牛津欧洲史(第三卷) 作者:(美)罗宾·W·温克


1走向平等

在19世纪,西方上层社会强调秩序、推崇权威的主流价值观,也对女性的地位做出了较为明确的界定。虽然不能说这一时期的女性处于被奴役的地位,但主流观念的确认为男女有不同的生活与社交领域,并且这一观念因女性的生理差异等受到了法律、传统及宗教等多方面的保护。从这一点来看,女性承担着社会发展最重大的责任——生育,而这也是她们天生应对人类历史做出的重要贡献。她们在体质上“明显”比男性柔弱,因而她们在生理上也被认为更加脆弱。她们更为敏感,更为情绪化,没有冷静应对商务、公共生活及战争的能力。她们像儿童一样没有强烈的性欲。总之,她们不是更加接近上帝(在正统的宗教中显然没有女性牧师),而是更加接近天使。尽管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亲眼目睹着所有这些观念的极度虚伪性,但它们早已潜移默化于人们的认识之中,对其挑战就意味着一个人将被贴上革命者的标签,而这恰恰是社会习俗的力量所在。

随着私域与政治交织度的不断强化,我们这一时代见证的最富有意义的一大事实是,西方的公民自由与政治权力,较世界其他任何地区都得到了更为严格的保护。然而,我们却难以否认同样的一大事实,即每个国家都存在根深蒂固并受法律保护的性别歧视。

实际上,在20世纪的前十年中,西方所有国家成年女性的法律地位与前一个世纪相比都有了很大的改变。例如,女性获得了掌管自己财产的权利以及包括高等教育的受教育权,尽管许多大学并不十分情愿接受女性学生。离婚法针对男女的条款更加平等,并且更趋自由(在美国之外的西方国家中,离婚仍然是社会习俗严格禁忌的范畴。在美国,离婚虽然更加普遍,但仍然是不受欢迎的),需要高深知识的职业(除了已认可的教育和护理等“女性职业”)也开始缓慢地向女性开放。在许多忧心忡忡的男性或女性批评家看来,“新女性”随处可见。她们着装大胆,要么身穿“灯笼裤”,脚踏自行车,参加诸如网球或高尔夫球等激烈运动,要么宣传弗洛伊德或英国医生亨利·哈维洛克·埃利斯(Henry Havelock Ellis,1859—1936)关于性放的思想。这两位学者反对过去对女性的许多不合理的界定,认为女性与男性具有同等水平的性欲要求。被后人称做女权主义的现象虽然并非诞生于20世纪,但却在20世纪趋向成熟,并开始威胁传统的观念,而两者显然不会也不可能共存。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被现时代唾弃的吸烟行为,也曾是极端女权主义者挑战传统的一种方式。据传,1896年,放荡不羁的女公爵克莱蒙特·唐纳瑞(Duchesse de ClermontTonnerre),曾在上流人士出入的沙威酒店(Savoy Hotel),公然点燃香烟羞辱伦敦社会,其行为却得到了女权主义者的赞赏与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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