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节(4)

君主论:李维史论 作者:(意)尼可罗·马基亚维利


些事情,受到提图斯·李维的称颂,由于它们的进行要么是通过公共会议,要么是通过私人协商;要么在城内,要么在城外;所以我将先谈论那些在城内通过公共会议发生的事情,我认为,这些事情,以及附属于它们的所有一切,都值得更多的说明。通过这些话题将完成本书的第1卷,或者是本书的第1部分。

第二章 共和国有几种类型,罗马共和国属于哪一种

我想把对那些其起源受制于他人的城邦的讨论搁置一边,我要谈论的是那些其起源远离各种外部奴役、按自身意志实行自治的,或者作为共和国或者作为君主国的城邦;和它们有不同的起源一样,它们也有不同的法律和政制。因为对于有些城邦,或者在建立之初或者在建立后不久,其法律是由某个人一次性赋予的,如莱库古赋予斯巴达人的那些法律;[Plutarch, Lycurges, 5-6; Polybius, VI 10.

]有些城邦的法律是偶然地、多次地并且根据各种情势得到的,罗马就是如此。如果一个共和国注定有一个非常精明的人为它提供系统的法律,以至无需再修订这些法律,它就能够在这些法律之下平安地生活,那么可以说,这样的共和国是非常幸运的。我们看到,斯巴达遵守这些法律达800多年,没有败坏它们,也没有任何危险的骚乱。[普鲁塔克说,莱库古的法律维持了500年(Plutarch, Lycurges, 29),马基雅维利这里又补上了斯巴达被奥古斯都统治的罗马所灭之前的300年,参见AW I;另参见Thycydides, I 18。

]相反,如果一个城邦由于没有遇到一位审慎的统治者,它自身必须来进行改制,那么这个城邦多少有些不幸。而更为不幸的是那些更加缺乏秩序的城邦:由于这些城邦远离秩序,它的体制完全偏离了能够将它引向完美而正确目标的正道,这些城邦处于如此程度的无序,几乎不可能通过任何变革来进行整顿。而其他那些城邦,即便没有完美的体制,它们采取了良好的并能够变得更好的开端,它们能够因为事态的发展而变得完美。但是,尽管的确如此,它们进行整顿从来不是没有危险的,因为许多人绝不会对涉及城邦新秩序的某项新的法律取得一致,除非某种必然性向他们表明必须这样做;没有危难,这种必然性就不可能产生,因此共和国在它实现完美秩序之前就可能毁灭了,这是很容易发生的事。佛罗伦萨共和国就可以充分证明这一点,它先因1502年阿雷佐事变而得到重整,后因1512年普拉托事变而陷入混乱。[这里提到的两次事件分别是马基雅维利担任官职的起点和终点。]

因此,为了谈论罗马城的体制是什么样的,以及什么样的事变将它引向完美,[马基雅维利下面关于罗马政体的讨论,严格地遵循了波利比乌斯(Polybius, VI),但也有重要的差异。相关的讨论,可参见Gennaro Sasso, Studi su Machiavelli (Naples, 1967), chs. 4, 5; Mansfield, Machiavelli s New Modes and Orders, 34-40。

]我要说,一些著书论述过共和国问题的人说那些共和国是三种国家[马基雅维利所使用的“stato”一词和今天一样,兼有“国家”(state)和“状态”(status)两种含义,但它们有着更为密切的关联:“国家”是指一个人或一个团体统治、支配他人时所处的“状态”。

]中的一种,他们称之为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并且那些治理城邦的人必须采纳其中的一种,这要视他们认为哪一种更符合其目标而定。另外一些人(被许多人认为是更聪明的人)则认为,有六种政府形式:其中三种是最糟糕的,另外三种本身是好的,但如此易于腐化以致它们最终也是有害的。[参见Pl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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