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很快就认定肯属于对她而言的那个特殊类别:“喜爱巴黎的人”。
看着我们三个在沙滩上玩着铁环,她当时就预见到(我确信)我的passeur 将把我带到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同时她并不怀疑(我也同样确信),差不多是毫不怀疑,我有能力照顾好自己。于是,她在每个星期一,我们的洗衣日,帮肯洗衣服烫衣服,肯则给她带来一瓶杜本纳酒 。
我跟着肯上酒吧,虽然我的年龄还没到,但从来没人拒绝让我进去。不是因为我的身材或长相,而是因为我的确定无疑。别回头,肯告诉我说,一刻也别犹豫,你只要比他们更相信你自己就可以了。
有一次,一个酒鬼开始咒骂我,要我带着我该死的嘴巴滚出他的视线,我突然控制不住哭了。肯用手臂揽住我,直接把我带到街上。街上没半盏灯光。那是战时的伦敦。我们静静地走了很长一段路。如果你非哭不可,他说,有时候你就是忍不住,如果你非哭不可,那就事后再哭,绝对不要当场哭!记住这点。除非你是和那些爱你的人在一起,只和那些爱你的人在一起——若真是这样,那你已经够幸运了,因为不可能有太多爱你的人──如果你和他们在一起,你才可以当场哭。否则事后再哭。
肯教我的所有游戏,他都玩得很精。除了近视(写到这里,我突然发现,我曾经爱过的人,以及我依然爱着的人,全都是近视),除了近视,他的动作就像个运动员。一种类似的自信体态。
我就不是。我笨手笨脚,慌里慌张,胆小怯弱,几乎没有自信体态。不过我有别的东西。我有决心,一种就我年纪而言相当惊人的决心。我会孤注一掷!因为这股不顾一切的冲劲,他宽容我的其他缺点。他送给我的爱的礼物,就是与我分享他所知道的事情,几乎是他所知道的每一件事情,完全不在乎我的或他的年纪。
因为,要让这样一种礼物成为可能,赠与者和接受者必须是平等的,于是,尽管我们在各方面都是那么奇怪而矛盾的组合,我们的确变得平等相待。也许当时,我们都不知道这是怎么发生的。现在我们知道了。因为当时的我们已预见到眼前的这一刻:那时我们是平等的,就像此刻在诺维广场上我们是平等的一样。我们预见到,我会变成老人,而他会成为死者,这让我们可以平等相待。
他用修长的双手握住桌上的啤酒罐,拿它和我的罐子碰了一下。
不管任何时候,只要有可能,他都宁愿以姿势动作而非口头话语来表达。也许这是出于他对无声的书写文字的尊重。他肯定曾在图书馆里进行过研读,然而对他而言,一本书最亲近的所在,就是雨衣的口袋。而他,就是从这样的口袋里掏出那些书的!
他不会直接把书递给我。他会告诉我作者是谁,念出书名,然后把书搁在套房壁炉台的一角。有时会有好几本书,一本叠着一本,我可以选择。乔治·奥威尔,《巴黎伦敦落魄记》(Down and Out in Paris and London )。马塞尔·普鲁斯特,《在斯万家那边》(Swann’s Way )。凯瑟琳·曼斯菲尔德(Katherine Mansfield ),《游园会》(The Garden Party )。劳伦斯·斯特恩(Laurence Sterne ),《项狄传》(The Life and Opinions of Tristam Shandy )。亨利·米勒(Henry Miller), 《北回归线》(Tropic of Cancer )。基于不同的原因,我们两人都不相信文学解释。我从不拿我看不懂的地方去问他。他也从不主动向我指出,就我的年龄和经验而言可能很难领略的部分。弗雷德里克·特雷维斯爵士(Sir Frederick Treves ),《象人》(The Elephant Man and Other Reminiscences )。詹姆斯·乔伊斯,《尤利西斯》(Ulysses 。在巴黎出版的英文版)。我们之间有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某种程度上我们都从书中学习——至少是试图学习——如何生活。这样的学习从我们看到的第一个字母图片开始,一直持续到我们死亡之日。奥斯卡·王尔德,《深渊书简》(De Profundis )。圣十字若望 。
我每还回一本书,就觉得和他又亲近了一点,因为我又多知道了一些在他漫长的人生中曾经读过什么。书将我们聚在一起。往往是一本书会引出另一本书。我在读完奥威尔的《巴黎伦敦落魄记》后,想继续读他的《向加泰罗尼亚致敬》(Homage to Catalonia )。
肯是第一个和我谈论西班牙内战的人。一道道裂开的伤口,他说,没有任何东西能让这些伤口止血。在这之前,我从没听过谁曾大声念出“止血”这个词。那时,我们正在酒吧里打台球。别忘了给球杆上滑粉,他补充道。
他用西班牙语念了一首加西亚·洛尔卡的诗给我听,洛尔卡在四年前遭到枪杀,当他把那首诗译成英文之后,我相信,在我十四岁的心灵里,除了一些细节之外,我已经知道生命是什么,而人生又得冒怎样的风险!也许是因为我这样告诉了他,又或者,是因为我的某个鲁莽举动激怒了他,我记得他那时这样对我说:仔细检查所有细节!一开始就要检查,别拖到最后!
他说这话时,带有某种懊悔的口气,好像他曾在某个地方,因为某种原因,犯了有关细节的错误,让他深深懊悔。不,我错了。他是个从不懊悔的人。他若有错误就要付出代价。在他一生中,他曾为许多他不懊悔的事付出过代价。
两个身穿白色蕾丝连衣裙的女孩,打诺维广场的另一端穿越而过。她们十或十一岁,两个都比同年龄的女孩高,两个都成了荣誉女信徒,在穿越广场的同时,她们两个也都步出了自己的童年。
La Semaine blanche (白色之周),肯说。上个星期天,全波兰的孩子们都领了他们的第一次圣餐。然后,这个礼拜的每一天,他们会以最好的仪态走进教堂,再领一次圣餐,尤其是女孩们;男孩也一样,但他们没女孩那样惹眼。没有几个孩子,尤其是女孩,想要穿着他们的白色圣餐服再走一次。
广场上那两个女孩并肩走着,这样她们就可以用大镰刀把自己吸引到的目光收割下来。
她们正走向基督圣体教堂(Church of Corpus Christi ),那里有尊著名的金箔圣母像,肯说。克拉科夫的所有女孩都想在基督圣体教堂领她们的第一次圣餐,因为她们母亲在这里买到的圣餐服,剪裁比较漂亮,长度也比较适宜。
在伦敦埃奇韦尔路(Edgware Road )的旧大都会歌舞厅(Old Met Music Hall )里,我坐在他身边,第一次学习如何判断风格,学习评论的基本原理。罗斯金、卢卡奇、贝伦森、本雅
明、沃尔夫林,全都是后来的事。我的基本特质就形成于旧大都会,在那里,我从顶楼楼座俯瞰着楼下的三角形舞台,它被一群嘈杂、猎奇而又刻薄的观众团团围住,这些人毫不留情地批评那些单人脱口秀演员、慢速杂技演员、歌手和腹语表演者。我们看到过特莎·奥谢赢得满堂彩,我们也看到过她被嘘下台,泪水沾湿了头发。
表演必须有风格。必须在一个晚上连续征服观众超过两次。为了做到这点,那些层出不穷、接连不断的插科打诨,必须导向某个更神秘的东西,必须引出那个诡诈又不敬的命题:生命本身就是一场单人脱口秀。
“厚脸皮”马克斯·米勒,穿着银色西装,睁着他那双甲亢的眼睛,在三角形舞台上表演着,像只兴奋过度的海狮,对他而言,每个笑声都是他渴望吞下的鱼。
我在布莱顿弄了间自己的工作室,礼拜一早上有个女人来我家──她说,马克斯,我要你在我膝盖上画一条蛇。我一脸惨白,我真是那样的。不,嗯,我不强壮,我不强壮。
所以,听着──我跳下床,看……不,听了一下……我就开始在她膝盖正上方画蛇,我就是从那里开始画。但是不得不得停下来──她在我脸上扇了一巴掌──我不知道一条蛇会有这么长──一条正常的蛇到底有多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