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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死了,妈妈很伤心(2)

周家后院 作者:李伶伶


这是什么意思?明摆着嘛,人不行了,就快死了。

鲁瑞哪能经受得住这突然而至的打击,站都站不稳了。

又挨到了晚上,鲁瑞让家人都去睡觉,她守着椿寿,守了一夜。天亮了,椿寿突然睁开了眼睛,唤了一声“姆妈”,又说,我很难过啊。鲁瑞的心都要碎了,她对椿寿说,阿囝,妈知道你很难过,可是妈有力没处使啊。她不知道,“我很难过”这句话是她的小儿子留在这世上的最后一句话。

喘,很痛苦地喘。然后,五岁的周椿寿,死了。

正在这时,南京矿路学堂开学通知单寄来了,鲁迅要回南京。家人都劝他,让他暂且不走,等“大案”出来,如果榜上有名,参加完府试后再走。又说了,小弟刚死,老妈正悲伤着,做长子的在家里多留几天,也应该。再又说了,弟弟还没下葬呢。人啊,入土为安,你总要送小弟入了土吧。

走,就是要走。什么县考府考院考的,科考是腐朽的,老爸不就是吃了科考的亏,弄得一事无成。这样的考试,不参加又怎样。什么下葬入土的,挖一坑埋了便是。人死又不能复生,还能如何?鲁迅不管不顾地走了。

接下来的事,小弟的墓碑是族叔周伯文写的,碑文是“亡弟荫轩处士之墓”,落款是“兄樟寿立”。显然,周伯文是以鲁迅的名义写的-樟寿是大哥,只有他才有资格为小弟立碑,可是他没能亲自做这事儿。下葬的事,周作人代劳了。寒风中,他(也代替大哥)送小弟入了土。

周小弟小小的坟在南门外龟山。小坟是另外一个族叔用砖砌的,有些简陋。不远处,还有一座小坟,碑文是“亡女端姑之墓”。端姑,是鲁瑞和周伯宜的女儿,鲁迅周作人的妹妹,周建人周椿寿的姐姐(面都没见过),只存世十个月。

椿寿的死,最伤心难过的莫过于鲁瑞。老公死了可以再找,儿子没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她的思念像决堤的海。她的悲伤剜心刻骨。她不吃不喝不睡不劳动。怎么办呢?长妈妈想了一个办法,她对鲁瑞说,不如请仙人来招个魂吧,让你们母子再见上一面。鲁瑞两眼发光,好啊好啊,再让我看一眼也好。

什么仙人?一个瞎子。他应聘来到周家,走进了鲁瑞的房间,赶走了长妈妈和建人等闲杂人等,只留他和鲁瑞,理由是屋里不能有太多人,否则阳气太盛,阴魂回不来。

过了一会儿,门开了,瞎子出来了,鲁瑞出来了。鲁瑞吩咐长妈妈,赶紧付钱。付钱?这么说,她真的看见椿寿了?瞎子收账走人。家人连忙问鲁瑞,见着了吗?鲁瑞说,瞎子让她坐在床上蚊帐里不能动,他念咒。他说他念着念着椿寿的魂就会回来了。她就心不跳眼不眨地盯着。瞎子神神道道地念了好半天,然后问她看见了吗,她说只看见房门口好像亮了一下,其他什么都没有看见。长妈妈一听就火大,你什么都没看见,干吗还让我付他钱?鲁瑞善善地说,人家跑这一趟,也出了力了。

不见儿子不罢休。没见着儿子魂的鲁瑞又想了一招,她让儿子们去请画师叶雨香,说是请他画一张椿寿的画像。这叶雨香就是当年被她请来为鲁迅曾祖母戴老太太画像的那个画师。画老太太好画,老太太就在对面的太师椅上坐着;画椿寿不好画,椿寿已经死了,那时又没有相片。

没人没像,你们让我怎么画呀。凡高再世恐怕也难,何况叶雨香。

这时正在家里的鲁迅自告奋勇,说,我知道画师为难的是脸形,画遗像脸部最要紧,脸画不像,其他画得再好,也是枉然。不如这样吧,就照我的脸画好了,反正四弟的面容也像我。

成品画像里的小男孩站在一棵树下的一块圆扁大石头前,留着三仙发,穿着藕色斜领衣服,手里拈着一朵兰花。这孩子是椿寿吗?真正的椿寿方头大耳,很壮实的样子。鲁瑞非说,是,这就是她的小儿子。她如饥似渴地端详着那画像,像是见着了真人。她很满足。

后来,这张画像一直挂在她的房里。1919年他们全家搬去北京,无论是住八道湾胡同,还是砖塔胡同,以及之后的西三条胡同,鲁瑞的房间里永远挂着这幅画像。

鲁瑞找到了寄托哀思的方式。周作人也找到了表达伤悲的办法:写诗词。他写了不少,有《冬夜有感》:空庭寂寞伴青灯,备觉凄其感不胜。犹忆当年丹桂下,凭栏听唱一颗星。还有《读〈华陀传〉有感》:闻君手有回生术,手足断时可能续?闻君囊有起死丹,兄弟无者可复还?后来,他又为弟弟写了一篇小传《逍遥处士小传》。

两年之内,鲁瑞死了丈夫,死了儿子。鲁迅三兄弟死了爸爸,死了弟弟。鲁瑞说,这叫我怎么能不难过呢。难过是当然的。继续活着,也是当然的。继续为儿子们活着,更是当然的。

周伯宜活着的时候,许下过诺言:我有四个儿子,将来可以派一个往西洋去,一个往东洋去做学问。

遗憾。他没能等到这一天。不过,死了周伯宜,还有周鲁瑞。虽说谈不上刻意,但鲁瑞一直记着丈夫的这个诺言。后来,鲁迅要去日本留学,周作人颠颠地紧跟大哥也要去日本留学,鲁瑞又想起了丈夫的诺言。她不反对。她支持!

老话说,夫死从子。死了丈夫的鲁瑞连剪辫放足都听从儿子的。鲁迅从日本给家里寄了一张照片,家人呆了-他脑后根那恼人的东西(辫子)不见了。他剪发了。祖父周福清到底在北京做过官,见过世面,思想也开明,不急不恼地说,剪就剪了吧,那日本国也没人留辫子,他既到了人家的地面上,也要入乡随俗嘛。无不可,无不可。

本家周子传奶奶可不那么想,她把那照片翻过来覆过去地看,然后斥责鲁瑞,宜少奶奶,你怎么也不管管他?鲁瑞说,我还管他?儿子大了,有出息了,不是我管他了,是他管我了。子传奶奶更加不满,儿子管娘?还了得?他如何管你?鲁瑞告诉她,樟寿让她剪发放足呢。子传奶奶火大了,你也真是好德行!女人家的,剪了发放了足,还成什么样子了。别听樟寿这小子胡说。

是儿子说的耶。在做妈的心目中,儿子的话就是真理。鲁瑞放足了!她用热水和醋泡脚,用棉花把脚趾隔开,总之是想尽一切办法让脚变大变大再变大。

儿子剪发,老娘放足。周家上了社会版的头条。

放大的脚,像什么?绍兴人说像南池大扫帚。扫帚是骂人话,是骂女人的,是骂女人败家荡产。南池是地名,盛产扫帚。族叔周伯文四下爆猛料:伯宜家的放了大脚,是要去嫁给外国人的。此话传到了鲁瑞耳里,她也不生气,更不紧急召开记者招待会或者开博客加以澄清,只是冷淡却很幽默地说,可不是嘛,这倒真是很难说的呀。

鲁瑞就是从子。

但是啊但是,儿子的婚姻大事,为娘的却没有从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是父母至高无上的权利。这权利不可随便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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