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曹禺老师所说:“我的青年时代总是有一种瞎撞的感觉。”“好像是东撞西撞,在寻求着生活的道路,人究竟该怎么活着?”如果我们从这个角度去看,他写《雷雨》倒确乎是在写一首诗,他也正是一位很有才华的戏剧诗人。不是吗?曹禺老师写出《雷雨》以后,只把剧本交给了少年的好友、南开中学的同学、《文学季刊》的编辑部负责人靳以,并没有急于发表的意思。
1933年的秋天里,巴金从上海来到北平工作。当时,巴金和郑振铎、靳以等人,在筹办一个大型的文学刊物——《文学季刊》。编辑部就设在北海前门附近三座门14号院的三间房子里,中间的房子办公及接待客人用,巴金和靳以各住在左右一间耳房里。大约,靳以是因为与曹禺老师的关系密切,为了避嫌起见,只把《雷雨》剧本暂时放在抽屉里,后来在偶然当中向巴金提起此事,才引起了注意。后来,《文学季刊》破例一期全文刊载了《雷雨》,更是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关注。第二年,在日本东京出现了由中国留学生演出的《雷雨》,那时候,《雷雨》已经在国内有剧团把它搬上舞台,而且进一步引起了轰动。
有人说,一个人事业上取得成功,要依靠三个条件——一是天资;二是勤奋;三是机遇。三者缺一不可。此言不谬也。也许巴金的看重和鼎力推荐《雷雨》,就是一种不可多得的良好机遇。可以说,正因为有了此举,便彻底改变并完全决定了曹禺老师终身的戏剧命运和人生命运。令人欣慰的是,这样一段“伯乐识千里马”的佳话一直在文艺界流传至今。
大约,连曹禺老师自己也未曾想到,在1950年的时候,他竟然对《雷雨》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产生了动摇,根本的动摇,乃至要对剧本进行脱胎换骨的全面改造才行。
据说,曹禺老师是从国统区来的作家当中,最早一个深刻反省自己作品,并打算彻底进行修改的作家。在没有外界压力,也没有什么人敦促的情况下,他主动对旧作进行了自我批判和改造。他甚至提出要把“自己的作品在工农兵方向的X光线中照一照”,以挖去“创作思想上的脓疮”。1950年10月,他在《文艺报》上发表了文章《我对今后创作的初步认识》。他这样的自问自答道:“我的作品对群众有好的影响吗?真能引起若干进步的作用吗?这是不尽然的。《雷雨》据说有些反封建作用,老实讲,我对反封建的意义实在不甚了解。我的个人好恶,主观的臆断对现实下注解,做解释工作,这充分显示作者的无知和粗心,不懂得向群众负责是如何重要。”他甚至还过分地说:“没有历史唯物论的基础,不明了祖国的革命动力,不分析社会的阶级性质,而贸然用所谓‘正义感’当做自己的思想支柱,这自然是非常幼稚,非常荒谬的。一个作家的错误看法,危害之甚并不限于自己,而是扩大蔓延到看过这个戏的千百次演出的观众。最痛心的就在此。”他进而认为《雷雨》是歪曲了生活的真实:“我把一些离奇的亲子关系纠缠一道,串上我从书本上得来的命运观念,于是悲天悯人的思想歪曲了真实,使一个可能有些社会意义的戏变了质,成为一个有落后倾向的剧本。这里没有阶级观点,看不见当时新兴的革命力量,一个很差的道理支持全剧的思想,《雷雨》的宿命论观点,它模糊了周朴园所代表的阶级的必然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