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一个更美好的新英格兰

美国的故事 作者:(美)亨德里克·威廉·房龙


 

16世纪70年代初期,沉默者威廉一世对荷兰独立战争缓慢的进程感到失望,他建议其追随者远离故土,移居美洲。他宣称:“在一个遥远大陆的荒原上享受自由,比在不和睦家园的安逸中忍受奴役要强得多。”从那时起,有数百万男男女女也有同感,他们把这一冲动变成了行动,背井离乡,对一个未知的新大陆进行前途未卜的探险。然而,这一大规模移民产生了后来不久被称为新英格兰的移民点,像这样大规模移民计划搞得那么周密细致、殚精竭虑,实不多见。前几页我说过,清教主义既非教义也非一个教派,而是一种观点。现在我要补充的是,虽然清教主义在众人的心目中通常跟贫穷和温顺联系在一起,但英国统治阶级中有很多人是坚定的清教徒,他们愿意为自己的信仰做出任何牺牲。我们不必为此大惊小怪。他们是好女王贝斯 (伊丽莎白女王)同代人的后代。

这些苦行僧般的美德成为年轻一代的特征,是大吃大喝、豪赌狂舞、纵欲享乐、一提到 “享乐”人们就不寒而栗的那个时期过后的正常反应。对有关各方不幸的是,正当英国开始变得认真处世,英国王权落到了一小撮外来人手中,他们不可能像亨利八世和伊丽莎白那样把握国民的脾性。都铎王朝几乎毫无例外都是不讨人喜欢的暴君。但是他们深知在多大程度上虐待其臣民又不会导致他们公开造反,知道何时将不受欢迎的法案扔进王室的垃圾箱平安无事,知道何时对提倡新法的人加官晋爵是上策。

另一方面,斯图亚特王朝的祖先们早在11世纪初就开始了布列塔尼 “主管”(或管理)一些地产生意,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干得相当好,但他们是苏格兰人,不是英格兰人,他们后来不久认识到这一点,这让他们永远哀痛不已。都铎王朝贵族的特点是不知疲倦地享乐,具有乡下人的幽默感,这种特点通常是伴随一顿盛宴和两瓶马姆齐甜酒下肚所产生的感觉,而非恪守法律或 《圣经》形成的。都铎王朝的贵族们有长老派版本的 《圣经》做后盾,他们不知道妥协。结果,詹姆斯一世 (他于1603年继承了远亲伊丽莎白女王的王位)登基伊始,王室和人民之间就有摩擦,这种摩擦发展下去,日趋严重,直至到了迫使斯图亚特王朝流亡,导致英国濒临毁灭的边缘。可怜懒散的詹姆斯实际上是悲惨一例。想想他的童年和早期教养!

在他出生前的两个月,他母亲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丈夫谋杀了她的私人秘书戴维·里奇奥,据说也是她的情人。这个小孩子双腿干瘦如柴,脾性是得过且过,内心深藏着报复这个对其残酷无情的世界的欲望,根本不适合统治一个君权神授受到各方质疑的国家。他的儿子查理能够摆脱父亲滑稽可笑的苏格兰乡下口音,但是在其他方面同样根本没有能够理解其臣民的真正脾性。詹姆斯深谙新教神学,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亲西班牙者。对他来说,西班牙国王似乎永远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君主,如果能够获得这位伟大君主的好感与友好相待,他愿意奉献出拥有的一切。他的新教徒臣民非常痛恨天主教国王菲利普,并把西班牙宫廷视为阴世冥府的前厅,这对他来说却无所谓。现在,看来儿子要步老子的后尘了。自己的叔1620年12月21日辈、兄弟和亲戚被宗教法庭以“不敬的异教徒”之名烧死的普通英国人,听说自己未来的君主扮为平民布朗先生到马德里向菲利普二世的孙女求婚,他们非常慌乱。菲利普二世是 “血腥玛丽”的丈夫,他竭尽全力,依靠无敌舰队和耶稣会,使不列颠群岛重新皈依真正的信仰。查理最终登上王位,继续奉行其父错误的政策,当他试图不经过臣民的同意就征收赋税并想方设法无视平民院的存在来统治这个国家的时候,很多人开始真正对不远的未来感到担心了。

这种暗中将毫不受约束的君主统治强加给很不情愿的英国人民的做法,在仅仅几十年后就以国王陛下同杰克·凯奇最后的痛苦的冲突而告终,这是谁都未能预料到的。暂时来看,国王似乎胜利在望。难怪很多人对祖国的前途感到失望,他们制定了挽救至少部分破碎江山的计划,在时机尚存之际,不辞辛苦地跋涉到遥远大陆的海岸上建立了新英格兰。这场运动的领导人名叫约翰·温思罗普,萨福克人,父母很富有,他本人曾在剑桥学习,后来成为一名律师。但是他逐渐涉足政坛,在英国由来已久的自由岌岌可危的岁月里,几乎任何一位诚实的人都会被迫那样做,不久他发现自己成了反对斯图亚特暴政的领导人之一。他非常担心天主教的阴谋。无论在哪里,他都感觉到了天主教的威胁,而他希望在大西洋彼岸建立一个英国殖民地的原因之一是,他担心来自加拿大的耶稣会会士迟早会席卷整个北美大陆。他希望建立的新英格兰成为旧英国失陷后抗击罗马进攻的一个堡垒。然而,温思罗普基本上是一个商人,他行事非常谨慎,不希望把他的殖民地变成另一个弗吉尼亚。

道德低下的人,崇尚肉体的人 (他用直接而生动的英语称之为“渣滓”)不必申请。温思罗普无意使其新英格兰比旧英格兰更不宽容,也无意使之成为其他地方的因个人言论而遭殃的人们的避难所。在他的马萨诸塞的版图内,《旧约》就是那里的法律。那里将实行一种人民代表制度,但是要由清教徒统治,为清教徒服务。其他人要么遵守这些法令,要么远离此地。1630年3月,约翰·温思罗普起航前往美洲。在离开前,他和他的同事们悄悄通过了一个法案,这个法案不久被证明是一个高招———殖民地事实上的政府将由那些移民到新大陆的股东负责。不再实行在外地主土地所有制,再也不会出现殖民者行将饿死而3000英里外的股东却在糊里糊涂研究解救他们的最好办法这种情况。最初,温思罗普打算在塞勒姆定居下来,那里有几个白人已经建起了一个村庄。

但是塞勒姆殖民地经营得不是很好,温思罗普担心如果这些新来的人听到早期移民抵达这儿后的悲惨故事,会挫伤他们的士气,于是继续向南航行,在16年前臭名昭著的约翰·史密斯到达过的一个海湾停泊下来。开始,他建造的村子叫特里蒙特,三山之城的意思,后来不久,改以林肯郡的一个城市命名为波士顿,这批移民中好几个人的故乡是林肯郡的波士顿。如果查理或他的亲信已经觉察到温思罗普先生冒险航行的真正本质,他们就未必会让其他英国人前往马萨诸塞。因为这个殖民地实际上正如温思罗普原来打算的那样,成为了清教主义的堡垒。波士顿成立后不到12年,人口迅速增长,居住在马萨诸塞辖区内的人口就有16万人。

200多艘船只光临了新英格兰的港口,对新英格兰的商业投资达数百万美元。 的确,马萨诸塞不能派遣大量的志愿人员到母国帮助异教徒抗击王室统治者无休止的侵犯。但是,有这样一个地方,他们自己的原则成为了该社区的社会和宗教生活中的主导因素,正是这个地方的存在给了留守家中的清教徒保持昂扬斗志的勇气。他们出色地完成了自己给自己规定的任务,于是查理丧失了王位和头颅。一旦故国的罪恶得到了清洗,国门之外存在的一个清教徒国家也就不那么必要了。一些人回国了。但是土生土长的新一代年轻人准备取而代之。他们从不知道别的什么。他们生活的这个地方适合他们。他们环顾四周之后说:“这就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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