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记得案发当晚他在哪里吗?”
“那天晚上,他先是在埃瓦尔大街上的一间酒吧里待了一阵,那是个皮条客聚集的地方,名字我不记得了。后来他开车去了文图拉大道,在一间纸牌室里消磨了这个晚上剩下的大部分时间。再后来他接了个电话,于是就离开了那里。还有一点,那就是他这天晚上的活动并没有特意制造不在场证明的嫌疑,这是他的日常行程。他在那几个地方都是众所周知的人物。”
“那个电话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一直没搞清楚。以前我们不知道电话的事情,是在核对不在场证明时听人提起才知道的。我们也始终没得到机会去问福克斯。不过说实话,我们对电话的事情并不是很关心。就像我说的,他的不在场证明是真实的,而他接那个电话的时候已经是清晨了,大概是四五点钟的事情。那时候,受害者――你母亲已经死了很长一段时间了。你母亲的死亡时间是午夜,那个电话是无关紧要的。”
博斯点了点头,心里却在想,自己办案的时候是绝不会放过这样的细节的。这个细节实在是太蹊跷了。谁会在那么早的时候往一间纸牌室打电话呢?又是什么样的电话能让福克斯起身离开赌桌呢?
“指纹的事情怎么样呢?”
“不管怎样,我还是让人对比了指纹,他的指纹跟腰带上的那些对不上。他是清白的,这个垃圾篓子是清白的。”
博斯突然想到了什么。
“你们也拿腰带上的指纹跟受害人自己的对过,是吗?”
“嗨,博斯,我知道你们这帮骄傲的家伙现在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但在以前那个时候,我们也是出了名有点头脑的。”
“对不起。”
“带扣上的那几枚指纹是受害人的,如此而已。其他的毫无疑问都是凶手的,因为它们的位置不对。我们在腰带上的其他两个地方找到了清晰的完整指纹和局部指纹,很明显曾经有人用整个手掌握过那条腰带。系腰带的时候你不会那样去握它,只有在拿它去勒别人的脖子时你才会用那样的握法。”
这之后,他们两人都陷入了沉默。麦基特里克的话让博斯有些理不清头绪,他觉得有点泄气。他本以为,只要能让麦基特里克开口,这位老警察就会直接把福克斯、康克林或是别的什么人指为凶手。可是,麦基特里克并没有点出任何人。实际上,从他嘴里博斯什么也没得到。
“你怎么能记住这么多细节呢,杰克?这可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
“因为我花了很长时间来想它。等你退休的时候,博斯,你就会知道,总有那么一件案子会让你挥之不去。让我挥之不去的就是这一件。”
“那么,你最终的看法是什么呢?”
“我最终的看法?嗯,在康克林办公室里的那次会议让我一直都想不通。你得在那儿才能体会,那简直……简直就像是福克斯在主持会议似的。当时的情形似乎是,他才是操纵会议的人。”
博斯点了点头。看得出来,麦基特里克正在努力想办法来描述自己当时的感觉。
“你有过这样的经历吗?你在讯问嫌犯,而他的律师在旁边跳上跳下、时不时地插一句嘴?”麦基特里克问道,“你知道,他不停地说‘别回答这个,别回答那个’,全是这一类的屁话。”
“这对我来说是家常便饭。”
“那好,当时的情形就跟这差不多。康克林――天杀的下任地区检察官――简直就像是这个混蛋的律师,不停地对我们的问题提出抗议。最终的结果是,要是你不知道他是谁、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的话,你一定会认定他是在给福克斯打工。他们都是,包括米特尔。因此,我觉得福克斯肯定是给阿诺下了什么药,他通过某种方法做到了这一点。我想得没错,我的想法后来得到了验证。”
“你是说在福克斯死的时候吗?”
“没错。他死于一起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当时还在康克林的竞选班子里做事。我记得,报上有这件事的报道,里面只字未提他当皮条客的历史,也没说他曾是好莱坞大街上的一条恶棍。没有,他就是一个被车撞了的倒霉蛋,一个安分守己的良民。我跟你说,这篇报道肯定让康克林破费了不少银子,同时也让某个记者小小地发了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