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告诉我们,任何国家凡是搞运动或是改革,就肯定会有一部分人趁机浑水摸鱼、公报私仇。这绝对不是什么“中国特色”,美国人也是严格照章办事。就在全国人民对银行家怒目而视的时候,参议员卡特·格拉斯和一名来自亚拉巴马州的议员斯蒂格尔联名向国会递交了一份提案,中心思想就是“储蓄业务和证券业务应该完全分离,储蓄机构不得发行或承销债券”。由于这个提案直击此次经济危机的症结之一,罗斯福总统看了后拍案叫绝,表示坚决支持。
乍一看,这份提案的最大受害人无疑将是在两种业务上都有巨大收益的摩根家族。但实际上,格拉斯本人就是摩根家族的死党,不可能在背后捅刀子,他所说的储蓄机构本来只包括国民银行,并不包括摩根这样的私人银行。可偏偏起草法案的重任却鬼使神差地落在了一个叫奥尔德里奇的人手里。
奥尔德里奇者,小约翰·洛克菲勒之小舅子也。得了,屋漏偏逢连夜雨,径黑又遇宿日仇。奥尔德里奇大笔一挥,在最终的法案上加了两句话:公开市场业务脱离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控制,改由联邦储备委员会负责;任何银行或证券公司之间不允许兼任董事的存在。这下摩根财团彻底傻眼了,不仅被活生生地切成了JP摩根(主营储蓄业务)和摩根士丹利(主营证券业务)两部分,其在华尔街和政府中根深蒂固的人脉也被狠狠地一刀斩断(至少是在形式上)。这个时候,格拉斯一定想跪在华尔街23号门口,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喊道:“不是弟兄不出力,是姓洛的一家子太狡猾了!”对啊,事情怎么就这么巧呢?鬼知道洛克菲勒家族在背后使了什么阴招!
当然了,摩根家族身为美国传统豪门,不可能就这么认怂。在摩根士丹利成立之后,杰克·摩根和拉蒙特以持有该公司90%股份的方式保持着对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但是,这也只是一种惯性的维持而已,在《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关照”之下,杰克·摩根和拉蒙特无法在摩根士丹利中光明正大地担任董事,只能凭借个人关系暗中操控着这家公司。在两人相继淡出之后,“大摩”和“小摩”逐渐形同陌路,甚至还上演过互相拆台的闹剧。如果不是名称相近,如今人们已经很难看出二者是一母所生的同根兄弟了。
故事至此告一段落。至于那份最终定型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则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统治美国金融界的金科玉律,直到60多年后才被一个来自布鲁克林的老人彻底推翻。这个老人是谁?别着急,后面我们有的是时间讲他的故事。
就在金融大鳄们杀得血肉横飞、美国金融业面临重新洗牌的时候,卡利卡家族传来了一阵婴儿的啼哭,埃塔和迈克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了。这个男婴被取名为桑福德·I韦尔,简称“桑迪”。
这一天是1933年3月16日。谁也没有想到,65年后,这个男婴将会一手缔造20世纪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金融并购案。
王者,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