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当时北京一些大医院,像北大医院的门诊楼边,都堆着塑料饭盒、塑料桶卖,琳琅满目,这些都是药品的包装,价格极便宜。一些医院的临街房屋也开始出租,改为店铺创收。其实,这种经营方式在国外公立医院中很常见。我在英国剑桥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就见到花店食品店玩具店服装店,只是与医疗服务区域分开,哪怕在同一个大厅里,划一道蓝线或红线。国外公立医院院长多为职业经理人而不是医生,“经营”方法多,筹资有方,承接教学或科研项目,决不会用医疗服务来牟取暴利。
而在此期间,医疗卫生体制变化虽然不大,但医药产业的改革却风起云涌,先后经历了企业承包、租赁、产权多元化、取消医药商业四级批发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引入竞争机制等阶段。医药产业与国企、金融、税收、商业等体系改革几乎同步,差不多领先了医疗卫生院体制改革一个时代。
中国第二波医改启动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
当时,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轰轰烈烈,企业转制、破产、兼并、重组全面展开,科研大院大所的改革转制也已经开始。在风云激荡的改革大背景下,1997年初,中央以中发〔1997〕3号文件形式,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同步推进”。
同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6号文),规定了统一的缴费比例和管理办法。
1998年,国务院成立医改领导小组,由八个部委组成。
但平心而论,这一文件主要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配套,其着眼点是稳定剧变中的职工队伍。这轮医改最大的成效是,在很大范围内将公费医疗制度转为医疗保险制度,由政府全包转向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结合,其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都是非常巨大的。
记忆一页一页地翻过,即使只隔了十数年,改革的历史也不应忘记。
有这些重要的文件证明,怎么能说医改还没有真正起步呢?然而,我们毕竟会遗憾地发现,改革的反复甚至迂回,与缺少长远的策略方针和顶层总体的设计有关,医改也只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缺少创新和医保等等相关的配套,对公立医院运行的体制与机制触动甚少。
那么多话堵噎在心上,还是倾倒出来为好。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
目前启动的新一轮医改的指导思想,在中央1997年的卫生体制与发展的决定中,都已经提了出来,比如坚持公益性,比如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等等。卫生体制改革的巨变曾如此地临近,一步迈过去,便是新的天地。
“政府失责,市场失灵”,现在说起来轻松,当年这些官员专家们都在哪里?在改革上又做了多少?
虽然没有具体的时间表,像江河季节的前行,医改仍需继续推进。2000年2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当年称为14条,这其中有许多成为今天医改的方向。接着,又相继制定了《关于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关于城镇医疗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虽然这些文件将城镇、农村、职工等医疗制度分别制定出来,但始终没有解决“管办不分”、“政事不分”等医疗卫生的体制问题。由于对改革的“指导思想”“实施意见”进行了有取舍的落实和推进,就成了我们后来看到的争议颇大的结果。如2000年医改提出医药分开、收支两条线等,试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原本希望在药品采购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并提高透明度等。可不知为什么,坚冰并未打破,医药也未分开。唯独药品政府招标采购一项,花开得耀眼,果结得灿烂,但利弊得失却因此变得很难评说。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纷纷成立了新机构,即药品招标办,后来一再被诟病的“政府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全面推广实施。各省卫生行政部门药品招标采购大多为正处级,还有庞大的专家参与,各地市县也大多成立了药品招标办,作为事业单位。如同公路上的收费站,上万人主要依靠药品招投标收费,形成了新的利益群体。这在以后章节还要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