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罗斯福曾经这样说:“实行这套繁杂的先赔后退的手续,实属于无奈的下策,但这样对付中国政府,却是一个上策。在这种制度下,万不能滥用一个月以上的款项……根据决议,如果美国总统查出中国政府用款不当,可以随时有权制止公使拨款……每隔30天,考核一次用途,如果失了信,第二个月,领事就可不再交还款项了……”
同月,美国驻华公使柔克义致函清政府外务部,规定逐年按月“先赔后退”的退款办法。
6月初,清政府在北京设立游美学务处。该处总办1人,会办2人。成立之初,租赁了北京东城侯位胡同的一处民房,后又迁驻史家胡同。
7月10日,在柔克义和美国政府的一再敦促之下,清政府遂颁布《遣派游美学生办法大纲》,正式启动留美计划。
一朝受孕,十年怀胎,虽有些漫长与无奈,但清华终于迎来了久违的 “预产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