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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施格兰王国(2)

犹太商人的智慧 作者:顾骏


1927年,山姆·布朗夫曼获悉主要竞争对手约瑟夫·E·施格兰处境不妙,便立即行动,把他的公司吞并下来,建立起“施格兰联合酿酒公司”。在新公司中,原施格兰公司的股东占有25%的股份,爱丁堡酿酒公司老板威廉·罗斯任总裁,他自己任副总裁。山姆性格暴烈,绰号叫“胡椒”,不适宜担任副手。1934年,山姆干脆买下了公司的全部产权。

布朗夫曼的酒类生意早年很不景气,完全是借了美国的禁酒令而兴盛起来。1930年加拿大当局严禁酒类出境,施格兰不得不开辟自己的秘密运输线,在走私高峰时,作为中转集散地的圣皮尔岛,要是按人口分配的话,不分男女老幼每人每星期可以饮用10加仑的施格兰威士忌。

1933年美国取消了禁酒令,此时,施格兰公司已经具有了相当的规模,有足够的能力满足高涨的市场需求。至1937年施格兰公司的产品在美国市场已取代申利公司而占据了首位。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加拿大政府明令禁止用谷物酿酒,许多酒类生产商转而用水果、土豆或甘蔗酿酒。山姆却没有走这条路,而是利用这个机会去改善酒的品位,并随着威士忌的紧缺,推出了一种廉价混合酒作为替代。至1948年,施格兰公司的销售总额达到了7.38亿美元,扣除税款和成本,可得纯利润5400万美元。

1971年,山姆·布朗夫曼去世,此时,施格兰酿酒公司这个已将总部迁到纽约的酒类王国,共拥有57家酒厂,分布在美国和世界各地,生产114种不同商标的饮料,其中最著名的有“契弗里加尔”、“七皇冠”和“施格兰V.O”等。当然,中国消费者最熟悉的也许还是“施格兰冰露”,这是施格兰于90年代初打入中国市场的酒名。

现在,布朗夫曼家族的财产已超过4亿美元,酒类王国虽然仍以酒为心脏,但其版图已扩大到石油、地产、电影、出版、银行、旅游等各个领域。第三代的当家人埃德迦·布朗夫曼从1965年起实际控制了该公司,在不断推出新酒的同时,大举扩张。他曾想控制派拉蒙影片公司和米高梅影片公司,但未成功;他接管了得克萨斯太平洋石油煤炭公司,购买了法国的房地产,建立了汽槽运输船队,并在克鲁伯地中海石油公司投下了巨额资金。

埃德迦一边大展宏图,一边保持着强烈的忧患意识,他曾说过:“将100美元变成120美元是要花点力气的,但将100亿美元变成120亿美元,则是必然的”;他也说过:“大家都知道在三代人中,由白手起家而复归于两袖空空的故事,我为第三代忧虑。”

确实,有不少犹太人的企业正是在忧虑中一代代传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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