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米歇尔的身世和成长经历(4)

奥巴马和米歇尔:一个理想的婚姻公式 作者:(美)克里斯托弗·安德森


芝加哥市长戴利的政治机器,似乎与南卡罗莱纳州的那座范德菲尔德稻米种植庄园有如隔世。在1850年左右,米歇尔的高祖父吉姆·罗宾逊(JimRobinson)出生在那座庄园——他生来就是奴隶。就是在那儿,查尔斯顿的东北,南卡罗莱纳靠近海岸的低地地区,成千上万的奴隶像罗宾逊一样,在田野里辛勤劳作,生产着可供应全国一半消费的大米。

忽然有一天,所有沉睡中的一切被南北战争的枪炮声惊醒了。在范德菲尔德,战前曾经富丽繁华的大厦被劫掠一空,磨坊被烈焰烧毁,天花等传染病横扫整个地区,无论是黑人还是白人,所有的生命都被无情践踏。

和所有其他刚被解放的黑人奴隶们一样,吉姆·罗宾逊成了一名小佃农,继续留在那片土地上耕作。在1880年的一次人口普查中,调查报告中引用了他的家庭状况,这是一个农场工人的典型案例:他带着3岁大的儿子加百利(Gabriel)。4年后,他的二儿子,老弗雷泽(米歇尔的曾祖父)出生了。

在加百利和老弗雷泽还很小的时候,他们的妈妈就去世了。爸爸吉姆很快娶了新的妻子。然而,他的新婚妻子却把两个继子当做累赘。10岁的时候,老弗雷泽在外面拾柴的时候,被一棵歪倒的小树砸中了左臂,造成粉碎性骨折。而他的继母认为那只不过是轻微的皮外伤,不愿意带他去医院就诊。结果,老弗雷泽的伤臂情况恶化,导致坏疽,等到继母终于请来医生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医生只能通过截肢来挽救他的性命了。

弗朗西斯·内斯密斯(FrancisNesmith)是一个种植园白人监工的儿子,他知道老弗雷泽的不幸遭遇后,很快把他纳入自己的庇护之下。最终,老弗雷泽搬进了内斯密斯的房子。尽管在1900年的人口普查记录里,老弗雷泽被正式记录为16岁的“私人男仆”,但其实他是和内斯密斯自己的孩子一起被抚养长大的。虽然根据记载,那时候他还是一个目不识丁的文盲,但最终他通过自学掌握了写字和阅读。

吉姆·罗宾逊的两个儿子后来的日子都过得不错。加百利通过做劳工,攒到足够的钱买下了属于自己的农场。老弗雷泽则娶了罗莎丽·科恩(RosellaCohen),一个本地姑娘,科恩的姓氏取自父母的犹太人奴隶主,他们育有几个儿女。

为了养家糊口,独臂的老弗雷泽·罗宾逊开始了他的鞋匠生涯,他还在一家木材粉碎厂兼职赚点外快,同时还沿街叫卖报纸。他总能在晚上留些卖剩的报纸回家,作为孩子们提高阅读能力的材料,同时也让他们了解一些世界各地发生的时事。

出生于1912年的“小弗雷泽”(米歇尔的祖父),是个善于在公众面前发表演讲,口才出众的学生。但是,高中毕业后,他还是不得不留在一家本地的锯木厂里做苦工。

当南部乡村的经济继续无情地向下滑时,“小弗雷泽”和他的新婚妻子拉沃恩,加入了成千上万为寻找美好生活而远赴北方的黑人洪流。然而迎接“小弗雷泽”的只是失望。在随后的30年里,他作为一名普通的美国邮政工人疲于奔命,赚的薪水刚刚够租得起一套小单元房,这种小公寓也是在芝加哥的公共租住房项目中最普遍的。1974年,当他退休后,“小弗雷泽”(祖父)和拉沃恩打起行李,搬回了南卡罗莱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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