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各种“主义”的出现(5)

工业革命:变革世界的引擎 作者:(美)R.R.帕尔默


从政治上说,1848年以前最重要的社会主义形式,是法国工人阶级掀起的运动,它是革命的共和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混合物。从1792年以来,有政治头脑的巴黎工人都拥护共和政体。对他们来说,19世纪20年代、30年代和40年代的革命都没有完成,而是仅仅经历短暂的时间便中断了。工人们在政治上被捆住手脚,在法院因受歧视而失掉权利,被迫随时要携带雇主签字的身份证,随着法国遍地兴建工厂而受到工业化压力的刺激;因此种种,他们对资产者这些有产阶级产生了很深的敌视。在巴黎,他们找到了自己的代言人——新闻记者路易·勃朗。他是《进步报》的编辑,著有《劳动组织》(1839年)一书,这是早期社会主义者著作中最有建设性的作品之一。路易曾设想一种“社会工场”制度,或者由国家支持的工厂中心制度。在这些“工场”或工厂中心里,工人们自己安排工作并且是为自己劳动,而不受私人资本家的干预。关于这种类型的社会主义,我们将会在后面较详细地加以叙述。

至于“共产主义”,它在当时还是“社会主义”的一个不确定的同义词。在19世纪40年代,有一个德国革命者小组,主要由流亡在法国的革命者组成,自称为共产主义者。如果其成员中不包括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在内,他们在历史上早已被人们忘记了。1848年,马克思和恩格斯有意识地使用“共产主义”这个词,目的在于同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等乌托邦主义者的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区别开来。1848年以后,“共产主义”这个词不再普遍使用。1917年俄国革命后,它才再次流行起来,而这时它已具有新的含义。

女权主义

在19世纪初女权主义作为一种新的政治和文化运动已经出现;不过直到19世纪30年代,法国的一些妇女称她们自己为女权主义者后,这词才开始出现。正如所有重要的“主义”都有许多标签一样,女权主义也有许多标签,但是大多数女权主义者都具有自由主义的、激进主义的或者社会主义的思想。女权主义都力求在公共和私人的生活领域扩大妇女的权利。她们吸取法国革命的政治遗产及其人权概念,声称妇女也存在“人权”(正如共和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主张贫苦大众和工人也必须取得此类权利)。女权主义者还扩充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的有影响的著作《女权辩护》(1792年)里的主张,主要致力于保证妇女新的选举权和民权。另外一些女权主义者尽管也支持追求妇女的选举权,但更主要的是主张改革管理家庭生活的一些法律,或者是推进妇女在教育、文化生活和经济中的权利。19世纪初,具有这两种倾向的女权主义者还引用启蒙运动时期关于人权、改革、教育和进步的思想,因此这些女权主义类似于共和主义、激进主义和社会主义,也与18世纪的先驱、包括法国作家孔多塞和奥兰普·德古热有关联。

那些追求妇女新的政治权利的作家和积极分子往往成为“平等的”女权主义者,也就是说,她们强调妇女和男子在理性运用和普遍人权方面的各种共通方式。尽管这些主张同法国革命的主张有着明显的联系,但在19世纪初,争取妇女政治权利的运动在英国和美国更为迅速地开展起来。这些国家间的差异或许反映了如下事实:在1848年以前的数十年间,选举权在英国和美国一般分布得更为广泛;或者说各种女权主义可能往不同方向开展,因为在法国革命的后期阶段,法国的共和主义已经变得敌视妇女参与政治活动,也因为拿破仑法典已经在规范家庭关系的等级法律体制中将妇女置于从属地位。总之,在19世纪,法国女权主义已倾向于更多地关注妇女的社会、文化以及法律权利,而非争取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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