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

论语辩惑 作者:萧民元


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   

本小节的问题在“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这句话的标点断句上。

本句的上一句是说:富与贵是人人都想要的,但是,如果以不正当的方法得到它,君子是不会接受的。没问题。接下来又说:贫与贱是人人都厌恶的。既然是人人都厌恶的,怎么谈得上“不以其道得之”呢?难道我们还会去追求贫贱吗?更何况还要讲究追求方法的正当不正当。这岂非太不合理了吗?是的,是不合理。而这个不合理的“不以其道得之”,历来困扰了很多人,没办法了,就有人绕大圈子解释,结果总是不知所云。后来部分有创意的人就怀疑句子里可能有错字,认为如果把这“得之”改为“去之”,使句子变成:“贫与贱,是人所恶也,不以其道去之,不去也。”不就通了吗?

我对这问题也研究过。我发现不必改字,问题出在断句有错,逗点的位置不对(后来我发现早年香港启明书局的四书读本,断句法与我的想法一样,心里感到特别高兴)。

现在不必多做解释,我只把两种断句法分并列写出来,读者看后自然就明白了。

一般的断句: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

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作者的断句: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

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以上最下一行的这个“道”是去或不去的先决条件。合于道就去,不合于道,就宁处“贫贱”,不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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