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玛斯:如果动机是源自内心深处的某种自然的动力,那就不是一种追求了。你的本体可以朝着特定方向流动而不涉及自我的活动。自我的活动就是在脱离本体,而本体不会根据你头脑里的话语“你该做这个,不该做那个,这是好的,那是坏的”来运作。论断事情应该怎么样,往往会导向追求和追寻。反之,你的能量或本体自然会朝某个管道毫不费力地流动。这种流畅的能量之中是没有追求动机的。
从这种真实的活动之中会产生许多的了解和认知,并且会统合成真正的了悟。这就是为什么两个阅读同样一本书的人,了解的深度往往是不一样的。这并不意味其中一个人比较聪明,而是他真的从心中产生了想要理解的欲望,但这并不代表他会知道得更多或变得更成功。大部分时候我读书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什么显著的理由,我不知道这些书会把我带往何方,我只是感兴趣罢了。我以这种方式学到了许多东西,而且很确定每个人都有这种融入的经验。你彻底融入于某样东西是因为你很享受它,很喜爱它。当然读书有时也可能是相当索然无味的事,那时你不禁会问自己:“什么时候才能读完啊?恨不得立刻就读到最后一章。”读科学书籍时,我也不是想获得知识,虽然获得一些知识是有可能的,重点是我同时也得到了娱乐。我读客体关系理论时,感觉上就像一般人看漫画书一样。这种书很不容易理解,但是不打紧,读它还是值得的。
此外,你也必须探索为什么你会爱某样东西。譬如你在做你爱做的事,而那件事可能跟你无关,它跟某个更宏大的东西有关。我阅读的书大部分和我的工作有关。我的阅读有利于我的工作和我要帮助的人,它对别人的利益往往大过于我,因此这种用途也会变成我爱读这些书的理由。就某个角度来看,这可以说是一种仁慈的行为。虽然我的学习是出自于仁慈以及对他人的关怀,但不意味我很关切和想要帮助别人。我们的行为并不是这样产生的,它通常会示现成感兴趣或喜欢做那件事,所以感觉上好像是在为自己做,但其实又不是为自己。当这种状态产生时,我通常不会去想这件事是为我自己或为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