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伦理的精神法界(3)

清心九书2 作者:郑石岩


佛陀所揭示的无权威、仪式、臆测、传统、恩典和非超自然的宗教,它完全要我们从自主性和醒觉中去完成一个崇高的精神生活。只有这样的一条路,才是通往佛界的正道。

另一种信仰是愚迷的信仰,因为所信仰的对象不合理。它起源于自己无能、屈从和不安,因此必须寻找代替自我醒觉和自我肯定的依赖对象,仰仗外力来支持自己,希望从对神的屈服中,取悦神祇而得到保护;从拥有许多财力和权势中建立安全感。这样的信仰是防卫性的。是执著于一切色相的,在精神上无从得到自主性的成长。

心理分析学家弗洛伊德认为愚迷的信仰,是人类对抗外在自然力量或内在本能力量时,感到自己孤独无助,从而借着情感的力量,期待着一种救世主的出现,因此一种虚幻的迷信宗教诞生了。权威式的宗教概念及不可冒渎的神祇,是基于自己逃避现实,不敢清醒地面对自己“有限”的生活,所产生的幻觉。诚如弗洛姆所说:“在这过程中,人产生了弗洛伊德所谓的幻觉。幻觉的题材,取自幼时的经验。当人面对危险,无法控制、无法了解那内发的或外来的压力时,就忆起幼时的情景。幼时,他觉得有一个有智慧、有力量的人(父母)在保护他,只要服从命令,不违犯他的禁令,就可以得到爱及保护。因此,当人心理觉得孤独无助时,就会回归到这个经验里去。”迷信的宗教及精神的虚弱与退化有关,当人们把信仰建立在这个虚幻的概念上时,要想见如来面目和证入圆觉就有困难了。愚迷的信仰有以下几个特质:

屈服于绝对的权威,否定了自己的自性、理体和肯定性。

把生活的真实性扩大到“无限性”,不断地祈求神恩,自己却不能积极振作,过实现的生活,博爱慈悲。

失去了觉照,精神生活只是建立在被保护的安乐窝里,以致无从发现自性中的金刚般若。

愚迷的信仰表现出权威的伦理,它把人当做被造物来支配,把活泼和有创造性的真我否定。因此,弗洛伊德认为这种信仰会动摇道德基础。他说,假使上帝的命令是决定伦理规范之准绳,那么伦理道德的整个基础亦必取决于人对上帝的全部信仰。我们必须注意,人的宗教信仰正逐渐衰落,如果宗教与伦理道德的关系还继续下去,有一天我们的道德价值也要完全崩溃(见弗洛姆所著《心理分析与宗教》)。

事实上,愚迷的信仰对道德的危害不止于上述弗洛伊德的说法,更重要的是一个人实践伦理的智慧因愚迷的屈从而僵化。同时,愚迷的信仰也会把相伴而生且不合时宜的社会制度神圣化,透过绝对地服从,禁止怀疑和批判,智慧也就愈趋贫弱。

在佛陀的教化中,特别强调皈依自性和皈依自觉;只有从权威中解脱出来的自由人,才能见自本性,才能客观如实地领悟自己在世界中所具有的独一无二的意义,才有真正的醒觉去发挥自己的潜能,过实现的生活,慷慨地布施,与人分享,入平等性,入无相无住的甚深智慧。

佛教的伦理即是人文的伦理,佛陀谆谆教诲他的弟子要舍弃对权威的依赖,而要皈依自性。只有依赖自性,不向外力求援手的人,才能达到最高的境地。他对弟子说:“我去世后,莫对我祈祷,因为我走了便是真正地走了。”从心理学的观点看,一个需要别人怜恤的人,永远生活在脆弱的神经质里头,不容易发展出积极光明的精神力量。在《金刚经》里头,佛陀对他的弟子说透了佛教伦理的精要。也许正因为这部经典是要世人涵养纯净光明的自性力量,佛陀才会对他的弟子须菩提说,把这本经定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意义是从此岸到彼岸的纯净智慧),简称为《金刚经》。佛陀在这本经书中揭示两个重要的原则:

应如是降伏其心,以期彻底的醒觉、解脱和见性。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以便发大智慧,成就一切功德,证入圆觉。

第一个伦理法则“应降伏其心”,是心灵的净化,要把一切习气、成见和执著加以清除。只有这样才可能成为生活的主动者,不被权威所惑,不被物欲所蒙蔽,不被色相所欺骗。这样就能自然地投注于生活,张开你的眼睛,使用你的耳、鼻、舌、身,优游任运,过实现的生活。这样就是无断无灭,离色离相,究竟而无我相,威仪寂净。因此,“降伏其心”是生活伦理的重要工作,它净化我们的思想和情感,使我们更能表露纯真的思想和情感。佛陀在《金刚经》上说:

我应灭度一切众生,

灭度一切众生已,

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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