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伦理的精神法界(9)

清心九书2 作者:郑石岩


本经揭示了人人皆有佛性法体,必须依法行证,依因缘根性实现修行是为化身,行果圆满是为报身。所以现在法会上有亿万释迦同时为诸众生请教卢舍那佛,请演说成佛证道的心地法门。这时卢舍那佛所说的就是精神生活的训练——十住、十行、十向和十地,现在我们来看看这个集法身、报身和化身于一体的精神生活之实践伦理是什么。

崇高的希望和愿力——十住

本章在讨论伦理与精神生活时,曾经述及希望是人类心理生活的一种需要,正因为它是存在的,所以它在精神法界上是真实的。此外,我们也可以肯定,当我们有了一个邪恶的希望时,就会充满恐惧和不安;当我们抱存着善意的希望时,我们便充满着对未来的憧憬。善与恶之间并不完全取决于理性,而是取决于人类精神生活是否能不断地向上成长。凡是有碍于我们身心的成长和自由,有害于社会的互利共存的就是恶,因此善是醒觉所发出来的慧性之表现。透过这个慧性,还必须以事情的本身做经验的检证,所以在华严宗所提出的四个法界里,以“理事法界”之融通无碍为中道,以“事事无碍”法界之自在为至善。

人类的心理生活所抱持的希望就是精神生活之善性,它既是我们的天赋,也是我们觉得喜乐与丰足之源泉。因此,希望是人类迈向高层次精神生活的起点,也是向往精神生活的趣向和动力。它是一种准备,是一种光明的心愿,而且是积极于付诸实现的愿力。此外,希望当然也与欲望不同,欲望的本质是贫乏和贪婪,享乐和堕落;而希望则是精神生活的丰富和成长。于是在华藏海会时卢舍那佛说:

诸佛当知十发趣心向果。

发趣心不只是一种希望,同时也是生命与生长的本质。它不但是理性的思维,同时兼具感性的情操,就像太阳的热能一样,滋孕了我们的精神生活。这个心理的趣向,给自己发动了迈向成长与光明的动机,成为一股坚毅的力量。在佛教的伦理学里,认为它能成为五种力量。这五种力量就是:

信力:由丰富的自信和崇高的信仰所发出的力量。

进力:由光明心志所发出来的积极力量。

念力:由良好的信念所发出来的坚定力量。

定力:由纯净的抱负所孕育出来心安理得的定力。

慧力:由不断提升和心理的自发性所发出的智力。

透过这五种心志力量,趣向证果的大愿就非常坚固了。这个由希望到坚定的过程,就是求道动机。不过光是动机还是不够扎实的,所以卢舍那佛列出了十住心,它是十种常常用来校正是否动机强固的标准:

舍心:即布施给予的发心。

戒心:即维持正当的生活习惯的决心。

忍心:即心如虚空的容忍心。

进心:即努力不懈的积极心。

定心:即坚定的心志及不被境界所牵的定净心。

慧心:即保持醒觉免于障碍之心。

愿心:即发愿成就正等正觉的心。

护心:即维护自己不令松散之心。

喜心:即对生活充满欢喜心。

顶心:即抱着崇高的信念之心。

这十个发心,总归一句话,就是要以踏实坚定的心志,从烦恼生灭的此岸,迈向光明自由的彼岸;下定决心要从“烦恼暗宅中,常须生智慧”,如果自己没有追寻崇高的精神生活的决心,就不可能有好的精神生活,深入法藏,证入无余涅槃。《六祖坛经》中说:

自若无道心,

暗行不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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