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以来,城镇化浪潮迭起,全国各地掀起楼房建设热,楼价步步攀升。与此同时,社会上也出现了“钉子户”现象。随着原有的城市拆迁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房地产建设用地需求,农民也逐步加入到扞卫自己土地的抗议队伍当中,有些地方甚至因此发生了暴力冲突事件。
农业用地在向工业或城镇用地的转化过程中,价值会上升数百倍,而这一转化过程需要政府主导,即征收农业用地,向农民补以三年的土地收入或者其他形式的补偿,有些则以行政力强行征用。政府拿到地以后转而将其推向工业或城镇用地的二级市场,以此来推动地方城镇化的进程。
对此,处于劣势地位的农民是无能为力的。周其仁认为,自农业改革以来的土地集体所有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农民对土地的使用及收益权,但是根本的权利让渡权并没有落实,集体是一个比较空泛的概念,一旦发生了土地产权的转移,那么在集体的口号下,受益的往往是少数集体的当权者,而大多数的农民将会因此受到利益上的损失,甚至白白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
如何改变这一现状,周其仁在世纪之交提出农村土地私有化的大胆设想,给农民以土地的让渡权,并且以地契形式对这种让渡进行法律上的保护,取消原来由政府主导的土地征用一级市场,让农民具备土地市场的议价权,从而用产权让渡的权利寻租代替由政府行政力为主导的权力寻租,以维护农民利益。
虽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意识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然而就当时的情况来讲,还没有完全脱离束缚,而且土地是关系国家兴衰存亡的大计,所以他的主张遭到很多人的反对。
近几年来,川渝地区的土地改革政策给了周其仁很大的启发,透过对这些现实情况的深入研究,周其仁提出了利益均衡的渐进式农村土地改革方式。
运用土地级差将土地分成若干类型,运用村庄民主评议的方式对土地进行确权,并发给农民地契,然后再集体将城镇化需要的部分土地集体出让,然后以契为凭进行收益分配,从而统筹城乡共同发展,有效解决了征地矛盾。与之相配套的,是政府要做好建立保护耕地机制、统筹规划土地级差应用等方面的服务性工作,降低对土地市场的干预,使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健康发展。
周其仁认为,这种方式如果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推行,还需要在一些敏感方面进行深度调整,如何从卖地财政中脱离出来,发展土地、资源等税收型财政,是我国土地转型的一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