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6.主张国有股减持(2)

中国高层经济智囊 作者:杜博奇


对于这一困境,有人提出停止国有非流通股向二级市场公开减持,将部分国有股改由社保基金持有,并由其管理和取得分红收益,另外还可以继续以原来公有对公有的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

对于这一方案,周其仁持不同态度。他认为这种转让只是将股权由一个部门转向了另一个性质接近的部门,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面对向公开市场减持这一问题,而目前此路又行不通。

周其仁提出单独就国有股建立一个与A股市场不相关的交易市场,同股不同市,同时在法律和政策上明确个人和非国有机构可以进行国有股交易,发展一个规范自由的股票市场。周其仁的这一方案似乎无人关注。

2002年6月,国务院发文通知停止在国内证劵市场减持国有股,并废除了国内上市公司《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利用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规定。

2004年1月31日,“国九条”发布,承认了中国股市的股权分置问题,并表示要积极稳妥地解决这一问题。

此后,国有股的减持问题一直被搁置。一直到2009年6月19日,国务院出台新的决定,要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即继2006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新老划断后,凡是在境内证劵市场首次公开上市发行股票的含国有股份的公司,除了国务院特殊规定外,都必须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划转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并且社保基金必须履行原国有股的禁售期义务。

也就是说,周其仁的国有股减持设想一直都处于理论状态,并且直到今天,国有股减持的工作都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政策股市依旧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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