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爱情,爱情,像太阳(4)

长发飞扬的日子 作者:姜昕


由于夏旸的影响,我的Copy歌手生涯的演唱曲目几乎从一开始就偏向英文歌。不过,我的这一选择绝不是没头脑地模仿夏旸,而是我那些英文歌确实比大多数中文歌有种更高级、更特别的味道--我当然不是说外国的月亮就是圆的。不过,坦白地说,那会儿大陆现代流行音乐的发展刚刚迈出短短几年的脚步,好作品确实是凤毛麟角;至于港台,虽不排除优秀作品的存在,我相信能写出那些作品的创作者除了天赋之外,绝对是因为“见多识广”而更具宽泛思维和表达能力。但是,如果你稍微了解一点儿现代流行音乐发展历史的话,那么,你就会知道那个路线基本上是日韩学欧美,港台学日韩,然后大陆又学港台……所以,与其绕一个大弯儿,还不如直接从源头学起。学并不是丢人的事儿,关键是你要将所学的“为我所用”,然后有朝一日最终玩儿出自己的味道来--我可没说我是个“好学生”,不过,道理我还是明白的!

很多人都知道,欧美流行音乐发展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不论从制作经验、歌曲内涵、乐手和演唱者的个人修养、演唱或演奏技巧、舞台灯光、音响的构思配备等各方面来说,都不能不承认到位得多……所以,对于一个刚刚起步从事歌唱行业的新人,在她必经的路途上没有兜太大的圈子,她为此“沾沾自喜”一下,大概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吧?在这一点上,我倒还真得感谢夏旸,在我入门的阶段,他确实在不知不觉中给了我方向性的熏陶。

我们这一拨儿选择走上音乐道路的人,很多并非科班出身;而且,我们这一拨儿人小时候也没有几家花得起钱,也很少有人想到让孩子去接受一些较为系统的音乐教育。那时候,全中国的专业音乐院校大概不超过十家,我们的音乐基础大多是在中小学课本里学到的极为有限的那么一点点……那是并不重视音乐,也不需要音乐的年代。可是,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中国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尤其是在大城市,港台、欧美流行音乐迅速涌入。我们忽然找到了另外一种感动,发现了另外一种美好,我们忽然知道--原来音乐可以让我们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让我们的精神得以升华。因此,有一些年轻人开始蠢蠢欲动(我指的是那些目的纯粹的人),尽管基础有限,一切都刚刚开始,也不知道未来将会怎样,他们还是作出了决定……那些年里,我周围很多人都是这样,在他们的血正热得发“烫”的年龄,奔着自己热爱的理想就不管不顾地出发了。

对于我,情况也大致是这样--已经退了学,开始唱歌了,才发现自己的底子实在差得挺远!好在我正年轻,悟性也还不错(又得感谢父母了),再加上“霓裳宫”的乐手、歌手业务水平都相对较高,因而得以激发促进和耳濡目染,家里又有夏旸可以帮我。我渐渐知道唱歌光有感觉还不够,还要注意音准、节奏、发声方法--不过后来我又发现,无论如何感觉都是第一位的,因为唱歌最重要的就是将歌曲所要表达的情感传递给别人,让别人一起快乐或者忧伤;另外,也不必过于强调发声方法,因为自然的才是最美的。现在我最反感的就是那些“唱歌机器”型的歌手,例如Mariah Carey、Celine Dion,个人认为这一类型里Whitney Hoston就比她们好得多--喜欢她们的歌迷请别介意,这只是我的个人见解--音准、节奏、音色都无可挑剔,可我就是不感动!还有就是一味炫耀自己的高音的歌手。我也曾为自己能唱到哪一个高音美得不得了过,说实话,原来Whitney Hoston、Celine Dion的歌我也不是没唱过,明明拐一个弯儿就行了,偏要没完没了地拐来拐去,也不知道她们到底是在唱歌还是在显摆--可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些观众总是莫名其妙地一听到高音就兴奋,就疯狂鼓掌和吹口哨;哪个歌手要是“含蓄”了点儿,他们就喝倒彩,完全没有耐心也不懂得聆听--我觉得那种人去看音乐会的出发点根本就是去凑热闹,他们眼里的“好歌手”倒是蛮适合去当足球比赛拉拉队的超级大领队的!唱歌不是用来炫耀技巧的,也不是靠几个高音讨巧的,它应该是自自然然地有感而发,像那些淳朴的山歌,那才是真正美丽的!忘了是谁跟我说过一句关于唱歌的心得,我觉得他说得特别精彩--你要想把歌唱好,先要忘了你是谁。

除了演唱,舞台形象上我也渐渐开始有了自己的想法。说实话,较之于在舞台上把自己包装得花花绿绿的歌手,我还是比较倾向于那些自自然然、朴朴素素的类型。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再加上浩浩荡荡的伴舞队伍,也许会让你眼花缭乱、应接不暇、新鲜刺激,但那往往会让人舍其本求其末,忘了你到底是去干什么的--你是去听一个人唱歌,不是去看他(她)有多漂亮、多抢眼、多会表演!当然,真要是玩儿到家倒也罢了,起码还算个偶像派,让人眼睛舒服了。能玩儿出“创造性”的另当别论,因为那就属于视觉派的范畴了!最可怕的是玩儿得不伦不类、学得半桶水晃来晃去,把一些不管适不适合自己的东西不分青红皂白地瞎往身上裹,看那种演出,才真叫人倒胃口呢!

另外,我们这儿几乎所有的“歌手大奖赛”都要设一个“服装分”,这本来也无可非议,因为作为一个登台表演的人,对自己在人前的形象适当“重视”还是必要的。不过,我们这儿的那个“服装分”的标准让我十分困惑:我也曾参加过一次歌手大奖赛,唯一的一次,在1992年。那次我的服装分是“0”。还记得那次,我穿了一条黑色牛仔裤、一件白色T恤和一件黑色的便装西服。比赛开始前,一位待我不错的文化局负责人问我穿什么衣服,我说就是这身儿。她说:“那怎么行?你这身儿也太’随便‘了(可是我一点儿没’随便‘呀,那可是我和夏旸事先设计了半天的,我们都觉得那身儿特有范儿,也很适合我的演唱曲目),赶紧去换衣服!”可我抽的是三号,已经来不及了。说起来可笑,那年头儿的“演出服”,女歌手是清一色的蓬蓬裙、晚礼服,男歌手则是清一色都套着件艳俗的西装,不知这是哪儿来的标准?我最后就因为服装得分是“0”而拉下了总分,没有拿到名次。那以后,我就决定再也不参加什么“大奖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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