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其中若干条可能在中国人身上表现得更加突出一些,可以称之为中国人的特性,那也不是史密斯这种材料、功力、方法和功利心所能证明的。”——我刚才写下的这个句子中,有“功利心”这个词组。这是我对史密斯写作态度的基本判断。
史密斯作为一个传教士,他来中国的目的非常明确也非常单一,那就是把上帝的爱送给中国人,用基督教拯救愚昧的中国。
不难想见,来到中国后,史密斯看待一切问题,一切人,一切现象,都是用这种传教士的眼光,也就是看它跟基督教形成什么样的关系。他评价一切问题,一切人,一切现象,也都是用这种传教士的标准,也就是看它接受基督教究竟具有多大的可能性。能够跟基督教沾边的,具有接受基督教的可能性的,他就给予好的评价,反之,就给予愚昧的、落后的、邪恶的评价。
中国对基督教的接纳速度,离史密斯等传教士的要求永远还有巨大的距离。为了加快基督教的传播进程,史密斯等传教士喜欢把中国社会的一切都说得一团漆黑(因为没有上帝之光的照耀),而驱逐这一团漆黑的唯一可靠力量就是基督教,就是上帝之光。这样的宗教使命,成为史密斯的功利目的,这样的功利目的,成为史密斯一切言行的出发点。
所以,《中国人气质》所罗列的中国人的26种特性,并不是一个人文学者的文化诊断,而是一个基督徒用心良苦的布道的铺垫。当我们跟着史密斯神父爬完这26级愚昧、黑暗的台阶之后,第27级台阶突然无比宽广、一片敞亮,因为史密斯神父在那里迎接我们,语重心长地告诫我们:“中国需要的是公正,为了获得它,中国必须有一套上帝的知识,必须对人有一个新的概念,必须重新认识人与上帝的关系。”(史密斯:《中国人气质》,张梦阳、王丽娟译,敦煌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第248页)而站在史密斯神父身后的,就是上帝本人。
《中国人气质》一书的结构,也是为史密斯的传教意图服务的。书的主体内容是描述中国人的26种特性,书前的“绪论”和最后一章“中国的现实环境和目前的需要”像两张包装纸,将全书的内容包装为一个整体,所凸显的主题还是那句老话:中国需要上帝的拯救。
“绪论”是第一张包装纸。这张纸上写着:“当阻止我们西方人自由进入这一帝国内地的障碍被扫除后,西方基督文明将会发现,展现在它面前的并不是一个野蛮的、尚未开化的世界,而是一个在许多方面衰弱不堪、弊病重重的古老文明。不过,这一古老文明仍有一些方面应受到我们的同情和尊重。在即将到来的文明竞争中,西方基督文明将不得不在这一富有怀疑精神同时又极为聪明的民族中大力鼓吹升入天国的信仰,使他们相信在公共与个人的伦理道德上,这种信仰能比眷恋尘世的低级信仰提供更有效、更切实的保证。唯有如此基督文明才能为自己在中国开辟一条通道,使自己获得进一步的拓展。”(参见史密斯:《中国人气质》,张梦阳、王丽娟译,敦煌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绪论”第6页。但是,此处引文并非张译本,而是来自潘光旦的译文,转引自王国绶:《中国人的特性百年掠影》,见《鲁迅研究月刊》1998年第12期,第50页)这段话是埃尔金爵士在上海商会的讲话,许多年过去之后,被史密斯引来作为他第一本著作的“绪论”的结尾,因为他认为这段话是“正确的中肯的”。
作者一面强调自己在中国仅仅留居过两个省,不足以了解中国的全面情况,一面又说:“书中所讲的许多特性不仅仅来源于作家个人的经验,而是形形色色的人们在各种各样的时候所得经验的总和。”(史密斯:《中国人气质》,“绪论”第5页)这就是说,这本书是西方人士进入中国几百年来所有经验和研究的集中表述,那当然是权威中的权威,无需加以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