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8.印记(1)

说谎的女人 作者:(法)苏菲·玛索


当眼前的事情看不大清楚时,当我们对今天难以把握时,不妨转而想想过去。也许过去能告诉我们答案,也许今天也曾在过去留下相似的印记。我已经跟他诉说过上千次我的故事了,他就明白,每次我旧话重提,准是有什么地方不顺心了。

我少女时代的家完全就是蜗居。要摊开沙发床,必须先移开矮桌,然后才能拉开沙发床的架子,放下薄薄的折叠床垫,床垫上是皱皱巴巴的床单,还有一个扭曲得不成样子的长圆枕,姑且可算作是枕头。我父母就睡在这张沙发床上,由于床垫薄,他们几乎贴地睡,据说这样有利于早早起身去上班。他们的沙发床靠着墙放,墙的另一边,就是哥哥和我的房间,是我们的天地。几根横梁露在房顶,显出等腰三角形的样子。房间的一头是我哥哥的大床,另一头是我的小床,永远属于我的小床。小时候,常有同学到我家来过夜,虽然我们的房间不大,但他们总能找到合适的地方,拿晚上不用的沙发靠垫来打地铺,也能睡得很舒服。我们有说不完的话,觉得能在一起就很快乐。那一年,我们十五岁。

那班同学中有几个似乎一生下来就处处不顺,至于不顺的原因,我们没好意思问,他们愿意说就说。其中的一个年纪比我们大,来我家住过一两夜。后来,我爸不让我们留他过夜。就像有心计的人容易怀疑别人,流氓认得流氓那样,我爸感到那孩子不学好。再后来,爸爸干脆不准我们与他继续交往。但是下午我父母上班的时间,或是在远离我们家的地方,我们还是时常能看到那人。然后,他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一句话也没有留下,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也没人认识他的家人。我们都以为那段时间他独自一人在过活,以为他原本来自济贫院这类机构。然而,每个星期六晚,当我们这群人在意大利餐馆凑份子吃饭,他又出现了,还会从兜里掏出好多大票子。我们一向是六个人,六个朋友,男女各半,里面有的是亲兄妹,有的是朋友,有的是情人。第六个人——按年纪排第五,最敏感神经质;我年纪最小,常用温言软语安抚劝慰他。新来的人,就排行第七了。

有一天晚上我们七个人就住在一个朋友家,因为他的父母正好要出门两天。我和老七,也就是最后加入的那个人,整夜都相互拥抱、亲吻。不知为什么,眼睛像针扎了一样,模模糊糊看不清对方的脸,而长夜正渐渐消逝。清早,我们从浑浑噩噩中醒来,睡眼惺忪,脑袋还是沉沉的,回想着昨夜。我喜欢他的亲吻,喜欢他初生髭须的轻拂在脸上和脖子上的感觉。在我眼中,他金黄色的胡须比早晨第一缕阳光还要明亮耀眼。我肯定在那么一瞬间是喜欢他的,其他的我不愿多想。

那天黄昏时分,他在我家楼下突然拦住我,吓了我一大跳。他从门后拐角悄悄地闪出来,脸色像面粉一样刷白,眼神诡秘,他还想像昨天那么抱我亲我。我绞谷糖似的扭来扭去想逃脱,左右闪躲他的拥吻,但他用滚圆结实的胳膊抚摸我的脊背,轻轻揉捏。我并不如他所愿地享受,却不再挣扎,默许了听之任之。倒不是我假正经,而是我不再喜欢他了,不喜欢他幽灵般的出现,也不喜欢他信口开河,满嘴跑火车的调调。我发现他的小眼睛下带着深深的黑眼圈。

视野尽头是一个貌似马戏场的建筑物,橙色、宽广、圆形的屋顶,这儿是夏德莱地铁站入口。我们七个人本来在一块儿,但地铁口的人流很快就把我们冲散,七个人高矮不一的脑袋东一个西一个的,好像小姑娘手指挑出的橡皮筋图案。警察无处不在,他们腰间别着左轮手枪,头上大盖帽压得低低的,遮住犀利的监视目光。忽然,就好像我们的中发生了爆炸一样:老七冲破人群,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挤进拥挤的乘客中。他两腿如同锋利的剪刀,划破人群,穿梭在他劈开的的缝隙里,一下子难觅踪影。我们之前隐约感到的事,终于发生了。他逃脱前,我们看到他停顿了一下,他那冰冷的脸颊间似乎慢慢长出一道裂缝,一道吐露情感的裂缝。他脸色灰白,可以说面无人色——他害怕。而我们也无能为力,只好看着他自己陷入这场斗争的漩涡。

我们都以为不会再见到他,至少不会马上见到。夏德莱车站炙热灼烧,活像个红色地狱,我们六个同党又碰在一起,我们又是六个人了。

还有两站地铁就下车。

未曾想,他正在阶梯顶端等着我们,胳膊插在夹克衫里,金黄色的头发被风吹乱,像个相貌诡异的天使。与他狭路相逢,对我们来说简直是一种惩罚。我怕他——他总是鬼使神差地从不知哪儿窜出来,让我害怕。他站在台阶顶端,一下子显得高大了起来,身后的光笼罩着他头顶,他在高处俯视我们,又变得神气活现的,虽然还在喘着粗气,算是回光返照吧,或者说秋后的蚂蚱怎么着都还想蹦达几下。我们六个人拾级而上,登上灰黑粗糙的楼梯,天使的光环退去,也缩小了,回复到正常人的大小:一个喜欢撒谎的矮子。见到我们,他容光焕发,满脸得意。他从夹克衫里掏出一把面包大小的手枪:我们谁也不想去碰,更不敢去拿。他把枪顶着自己胸口,又插进夹克衫里面的口袋。经此一役,我们再也没有看见过他。

再说我们的六人小团体,其中有一对姐妹,虽是亲姐妹,相貌却大不相同,一个褐发一个金发,但都老气横秋。我们的朋友雅克在追求其中一个。老六抽的烟,都在很刺激的三氧乙烯里浸过,他后来自荐去拍爱情武打片,似乎没有下文,再后来就做了鱼贩子,在市场里称两论金地卖水产。

加缪说过:“一个人对明天无所期待,还有什么事值得感动?这种无动于衷,这种无望的伟大,这种永恒的当下,睿智的神学家将此种种统称为‘地狱’。”

那时的我又是怎样的呢?那时的日子虽然平淡,现在回想倒是有一番趣味。

我第一次乘飞机时,只有十一岁。我比同龄人个儿高,似乎是发育得早一些。我穿上崭新的坡跟凉鞋,意识到自己比同龄的孩子成熟——我看上去有十六岁。那天几乎是我人生中最漂亮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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