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支持节能和替代能源的发展
一直以来,美国都是世界上石油消费最大的国家,目前平均每天消耗将近全球1/4的石油供应。因此发展替代能源一直是美国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世纪90年代前,美国主要通过发展天然气、核能和煤炭发电以减少石油消耗。1975年,福特政府向国会提交了《能源政策与储备法案》(EnergyPolicyandConservationAct,EPCA)草案,除了建议取消价格管制,提高能源价格外,还建议发展核电、煤电以及设立政府能源基金以推广节能、开发核电、太阳能等替代能源,但其中的大部分内容被否决,最终只确立了建立石油战略储备制度、对汽车实行强制节能和要求发电厂从燃油发电转为燃煤发电等政策。1977年,卡特政府向国会提交了《能源法案》草案,建议通过税收、取消价格管制等手段提高能源价格以促进节能,增加对太阳能、核能等项目开发的投资。最终国会只通过了其中关于解除对新开发天然气的价格管制,并规定新的电厂必须以煤炭为燃料,到1990年停止天然气发电,提出新的家电和汽车能耗标准,对未达标的汽车征收能源税等措施。里根政府在自由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大幅削减了在能源领域的投资,也不再提出新的节能标准等。1991年,布什政府提交国会的《能源政策法案》草案中,其核心原本是强调能源供应,但由于海外战争后,石油供应很快恢复正常,油价也迅速回落,公众对未来高油价和石油短缺、进口依赖等问题的关注迅速减少,国会最终通过的《1992年能源政策法案》更多地倾向于通过税收和政府补贴来鼓励提高能源效率和开发可再生能源技术,具体措施包括:推行公共建筑和居民建筑节能标准,家用电器能效标准,资助节能和可再生能源项目研发和商业化,通过税收和政府补贴手段来鼓励使用节能或可再生能源设施,资助新能源汽车、清洁煤、核聚变等新技术研发等。但是由于代表石油生产商利益的共和党在国会占据多数席位,因此,其后的克林顿政府提出的诸如征收能源税、补贴可再生能源等政策都被国会否决。克林顿政府只能发动企业开展自愿的环保、节能项目,但收效甚微。小布什政府任内通过的《2005年能源政策法案》(EnergyPolicyActof2005),基本继续前任政府的政策,也采取了一系列鼓励节能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措施。但是事实上,小布什政府对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重视的程度并不高,甚至还向国会提议减少有关方面的研究经费拨款。奥巴马上台后,一改小布什政府的做法,将能源改革放在其各项政策的优先位置上,提出通过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来实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能源安全并刺激经济增长的能源政策新目标。奥巴马政府计划在未来的10年中向清洁能源领域的研发投资1500亿美元,创造500万个就业机会,同时希望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比例在2012年达到10%,在2025年之前占到25%。2009年奥巴马政府上台后不久,美国国会就通过了《恢复与再投资法案》(RecoveryandReinvestmentAct,RRA),在总额7890亿美元的预算中,就有约500亿美元被用来投资于实施提高能效的措施和扩大可再生能源的生产,希望以此创造至少46万个新的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