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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大清“特色”的“改革开放”(23)

重读晚清六十年 作者:端木赐香


康有为傻高兴的同时,梁启超提醒他,国内也有立宪派,且声望很高,比如由郑孝胥担任会长、江浙绅商中颇有声望的张謇、汤寿潜担任副会长的预备立宪公会,在国内那可是响当当的。我们应该把保皇会改为帝国立宪会,在政治上拉拢国内立宪派并与其合流,在内地多设分会,多办报纸,逐渐扩大自身影响。康有为同意了。

与此同时,梁启超在日本组织了一个政闻社,发表一篇宣言,列出政闻社的四大纲:第一,实行国会制度,建设责任政府;第二,厘订法律,巩固司法权之独立;第三,确立地方自治,正中央地方之权限。第四,慎重外交,保持对等权利。

虽然康梁也开倡立宪了,但是一者由于西太后对康梁的仇视,二者由于袁世凯、张之洞等大员对康梁不断攻击他们的耿耿于怀;三者由于康梁曾经的“保皇帝不保太后,保中国不保大清”的主张;四者,由于太后改革也得我来改、尔们算什么东西的脾性。总之,从西太后到汉族大员再到满洲亲贵,都拿康梁当最大的敌人。

典型的“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不知道若按了康梁的路走,这大清还能维持下去。更滑稽的是,革命党也拿康梁当敌人。光绪三十三年六月初八(1907年7月17日),政闻社在东京神田锦辉馆召开成立大会,革命党党员张继、金刚、陶成章等人居然带着四百个打手前去打架了。害得梁启超跳楼逃跑,甚至有革命党人拿草鞋掷到了梁启超脸颊上。革命党人的意思是,中国应该速行革命,还立什么狗屁宪。

梁启超挨了革命党的鞋子却并不气馁。不管如何吧,他要继续工作,派社员回国活动,联络国内立宪派,组织演说与请愿,起劲地忽悠立宪。

革命党呢,直接认为清政府的立宪根本就是愚民,心中自有自己的计划。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孙中山、黄兴、章太炎共同拟制了指导各地举行反清起义的文件《革命方略》,明确提出了武装斗争的思路,那就是组织国民军,推翻清王朝,建立军政府。至于建国程序,分三个时期:第一期为军法之治;第二期为约法之治;第三期为宪法之治。一句话,逐步从军政过渡到宪政。

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到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革命党起事如下,可谓是屡仆屡起:萍浏之役、潮洲黄岗之役、惠洲之役、安庆之役、钦廉防城之役、镇南关之役及申河口之役,总计七次。

一边是立宪派的起哄,一边是革命党的炮轰,清政府招架不住了,终于在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可是看了大纲内容与立宪日程表,有些人表示失望。

一者,立宪预备期太长。九年,黄花菜都凉了。革命党叫唤速速革命呢,你改个革却要九年的启动期(其实革命党的《建国方略》里也规定了从军政到宪政的过渡,一口吃个胖子一步走向共和那是不可能的。九年当然是老太后的意思,而且这九年还是大家逼出来的,否则她想拖得更长呢。老太后搞改革,本身就是被逼的嘛。既然是被逼的,改起革来便能拖就拖,能装就装。老太后不傻,小学数学学得不赖,算计过呢,她现在已74岁了,九年之后,她就83了。民间俗语,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到那时,自己一蹬玉腿儿上天了,你们随便折腾吧。不过老佛爷算得再妙,也没有算出,两个月后她就要蹬腿儿了。时间是光绪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二(190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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