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裸婚 与前夫同居(1)

裸婚 作者:介末


同居似乎等同于暧昧,但与前夫同居则实属荒诞。

他们说要给我介绍个科学家,离异,造卫星的。

我说好。我还没跟造卫星的科学家相过亲呢。

过了一阵子,人家说,见不了啦。

我说:哦。

人家赶紧跟我解释:科学家和女科学家同事因为结婚而分到了研究所的一套住房,离婚之后,法院判决:两人各分得卧室一间,客厅、厨房与厕所公用,一方若想对房产进行处置,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而结果是,无论科学家打算以上述哪种方式处置,女科学家都不同意。女科学家只同意科学家天天回来,以便她用阴沉刻毒的眼神和冰冷的沉默对其进行精神阉割。

所以呢?我问。

所以,不堪忍受的科学家把自己流放到荒凉的大西北发射卫星去啦,一年半载之内回不来了!人家说。

真惨,简直是惨绝人寰。我非常同情这个跑去发射卫星的科学家,好在

他最后还是成功逃脱了。否则,我能想像到,他会像一棵被腌在瓦罐子里的大白菜一样,失去水分,日益萎缩,变成一种又酸又咸又致癌的怪物。

一对离了婚又必须生存在同一个狭小空间的男女,并不比奥斯威辛集中营的犹太人幸福多少,尤其是如果他们必须共同使用同一个厨房和同一个厕所。精神脆弱的,容易得躁狂症;精神强悍的,容易把别人折磨成躁狂症。反正你要是能不得病,就离成为圣人不远了。

我没有得病,并不是我特别接近圣人,只是因为我们的非自愿同居生活就像我们的性生活一样,非常非常短暂,还没来得及智勇双全地彼此折磨呢,就唰的一声结束了。还有,就是我的幽默感来得莫名其妙,该生气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发笑。所以,在别人眼里,我是个彻底的傻蛋,特别没心没肺。

“哟,没出去过节啊?”我问。那天是圣诞,下午我们刚刚离完婚。

“去了。”他摘手套。

“干吗回来吃饭?”

“她回学校了。你吃了吗?”

“没呢。”

“一起吃点儿?”

“成啊。”

“吃蘑菇,我做的。”

“不新鲜,我还是吃鸡翅吧。”

“虽然离了婚,在搬出去之前,咱们还是和平共处吧?”他探寻地看我。

“好。”

“吃点儿黑枣吗?挺甜。”

“不要,谢谢。核太多,吐着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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