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料该项目日后却遭遇了两次波折。据严演存回忆说,其一是当时曾有“某经济首长私函尹仲容,希望此计划公营,理由是‘为外省人留些饭碗’。但在‘工委会’会议正式讨论此案时,该首长所派代表并未反对民营,遂通过由何义投资此计划……”。显然,尹仲容及其“工委会”都刻意忽略来自政治方面的压力,坚持PVC计划应由民营企业来完成。
实际上,严演存所言并非空穴来风 。1955年7月,怀特公司代表正拟与日方签订得标契约前夕,华盛顿的国外业务署突然来电报通知台湾当局:美援授权书暂停。至于理由,电文中并未叙及,只是简单地表示说将重新考虑塑胶厂的经济价值,云云。
随后经查证,有人认为是承制机器的日本厂商走漏消息,惊动了在日本早有投资的美国化学业的大厂家——孟山都公司。这家美国厂遂动员关系,由美国参议员薛明敦在国会上建议取消援台筹设PVC厂的美援款项,理由是在岛内建厂不经济,因为岛内既缺乏原料又缺乏技术人才。至于替代方案,薛明敦建议可将日本产制的塑胶原料运销岛内。
在这位参议员所持的理由中,前两项刻意歪曲事实,因为岛内当时每年就进口塑胶200多吨,而且这还是在外汇配额管制下的进口量,仅限于玩具制造业所需,并未开放其他工业申请进口。估计台塑厂建成后,其年产1 200多吨PVC粉所带来的效益,可替代进口塑胶400吨,折合美元约24万元;可替代进口橡胶400吨,折合美元约31万元;另还可替代进口皮革品100吨,折合美元约5万元,以上合计每年可为岛内节省外汇60万美元。
至于人才,岛内也不是没有,例如台塑筹备处当时聘请的厂长沈彬康,曾于1945—1947年,按照与美方厂商交换学生的计划,赴美各化学工厂实习,专门研究塑胶制造技术,并由此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
经“美援会秘书长”王蓬多次赴美接洽和交涉,美方国际合作总署终于在1956年3月底宣布拨款78万美元,协助“自由中国”成立塑胶原料厂。在这笔拨款中,62万美元是采购机器及工厂工程监工费,另有5万美元则付给美国纽约一家塑胶原料制造厂——波登公司,作为技术援助的报酬。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家波登公司原是一家制造奶粉的食品公司,居然也出面以“传授”塑胶技术为名,收取5万美元的报酬。
这是一则真实的故事,但是技术援助报酬的金额不是5万美元,而是15万美元。据王永在回忆说,那时公司刚刚成立,王永庆由于不懂PVC生产技术,于是决定和厂长沈彬康一起到美国去学习。两人到了之后才知道,波登公司根本不生产PVC,充其量也只是用一些简单的玻璃试管在作试验而已。也就是说,他们也还在摸索和学习阶段。王永庆看了之后非常失望,没有停留几天就离开了。就这样,波登公司还要收取台塑15万美元的技术费,简直是无法无天。
不管怎么说,技术费是小事一件,只要不影响大局就无所谓。但重要的是,王永庆后来又转程赶往日本寻找PVC生产技术。当时日本塑胶加工业的基础已经相当雄厚,各式各样的产品琳琅满目,既美观又实用。欣喜之余,王永庆便通过一家石井铁器工厂介绍,了解到有一位名叫盐田的日本人。据说,这个人的PVC生产技术已相当成熟,且其工厂也已量产。王永庆利用在日本停留的这几个月时间,开始与这位盐田先生合作,最后不仅买了他的技术,甚至还买了他的机器设备。至此,王永在说,台塑公司方才具备了初始时的雏形。
另一曲折则来自何家内部。何义向来有强烈的家族意识,十分尊重两位兄长。何家历来的投资,虽然都由何义开其先、主其事,但形式上仍由三兄弟共同商量决定。何义的两位兄长何传和何永都认为投资PVC资金太大,风险太高,持不赞成的态度。尹仲容遂建议何义去德国考察,以便深入了解塑料工业,包括最低经济规模究竟应该设多大,以及能否通过增加产品品种来扩增生产规模等等。
何义采纳了尹仲容的建议,决定赴德国考察塑料工业,了解PVC粉的生产流程。经过3个月的考察,何义发现德国PVC粉厂的规模一般都比较大,每天至少生产几十吨以上。相比之下,永丰化工厂在制造塑料皮、塑料管等加工品的过程中,每天仅消耗PVC粉约一两吨,并且连这个数量在岛内也都已经趋于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