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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硕鼠仓(1)

辛亥:计划外革命 作者:(澳)雪珥


上海硕鼠仓

9月25日,没来得及出逃的施典章,在上海被两江总督张人骏、江苏巡抚程德全所派的专案组抓获并查处。或许唯一值得他欣慰的是,案件的查处级别远超出他的想象:溥仪小皇帝的老爸、摄政王载沣亲自批示,中央政府多个部委跟进。专案组本来以为办的是一件渎职案,清理的结果却令他们大吃一惊:这根本就是一件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贪污大案。除了违反规定在钱庄超额存款外,施典章还涉嫌侵吞公款,数额高达百万两。根据公司账目,施典章在正元钱庄所存公款应为50万两,但钱庄方面却只认账40万两,并且向专案组提供了一张加盖着川路公司专用印章的收据:施典章已经取款10万两。同样,在存放了38万两公款的兆康钱庄,专案组也发现施典章已经取走了其中的10万,余额仅有28万两。而这两笔共20万两的取款,在公司账簿中毫无记载。专案组紧急提审施典章。施典章辩称提取的并非公款,而是帮朋友经手的私款,是拿朋友的橡胶股票作抵押而从钱庄得到的贷款,与公司无关。此说如果属实,则吃进股票作为抵押物的钱庄只能自认倒霉。正元钱庄的经理何兆政坚决否认施典章的说法,钱庄手握川路公司提款收据,手续清晰,证据确凿。专案组最后认定,施典章涉嫌挪用乃至贪污公款20万两,必须退赔。

除了在陈逸卿做股东的三家钱庄违规存款外,施典章还在陈逸卿担任买办的一家外资银行利华银行存放了95万两的公款。公司账目显示,这笔存款在3月份时被提取了20万两。在5月份又提取了15万两,却记载为“兰格志抵款”(兰格志橡胶股票),也就是说,这15万两被用于公司购买兰格志股票。公司账目显示,利华银行的存款余额应为60万两。

但是,施典章却提供了另一说法。他解释说,以公司名义购买的兰格志股票总共485股,每股进价1750两,另加了5两的虚头,加上手续费等,总共入账开支为852990两。而资金则有55万两来自公司现金储备,29万两来自汇丰银行和义善源钱庄的抵押贷款,抵押物就是这批购进的兰格志股票,其余一些小的余款则由施典章本人垫付。根据施典章的说法,根本就没有动用利华银行账上那15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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