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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银行改革:一次新的长征(2)

金融与现代化 作者:胡祖六


的一些分析人员估计,中国银行体系的不良债权比率要远高于政府公布的数字,大约在30%~60%之间。由于中国金融信息的透明度较差,很难判断上述估计是否准确。但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官方的数字在很大程度上低估了不良债权的真实水平。政府通常将贷款划分为三种类型:正常贷款、逾期贷款和无法收回的贷款,官方对不良贷款率的数字估计正是建立在这一体系之上的。与国际通用的分类标准相比,中国的划分体系不够严格。举例来说,在中国,如果贷款超过360天借款人没有还本或付息,那么该贷款就被认为是不良债权,而其国际通用的标准为90天。

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8月在广东省试点推行贷款分类新标准的结果表明,如果按较严格的五级分类标准,该省银行体系的不良债权比率可能要高于45%。当然,也许广东省银行体系不良债权率比全国的平均水平要高。无论如何,如果在全国范围内采用新的贷款划分标准的话(中国政府也正准备这样做),银行体系不良债权比率可能会远远高于有关政府部门目前估算的26%的水平。

尽管如此,人们也不能奢望可以找到一个衡量中国不良债权比例的最准确估计。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的研究人员,他们在试图计算中国不良债权比例时都会发现,最大的障碍来自于过时的会计和审计体系以及较低的透明度。从目前所有对不良债权比率的一系列估计中,中国坏账问题的严重程度依然可见一斑。与亚洲各国进行比较,中国银行体系的不良债权率仅低于印度尼西亚与泰国,如图1所示。

图1中国和亚洲其他经济体中的不良贷款(NPL)比率注:CurrentNPL 目前不良贷款;PeakNPL 高峰时期的不良贷款;CN 中国;INDO 印度尼西亚;MAL 马来西亚;PHIL 菲律宾;THAI 泰国;HK 香港;KDR 韩国;SING 新加坡;TAI 台湾。

资料来源:有关国家中央银行简报、CEIC、高盛公司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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