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除名字外,还会有字号,别名之类的。王安石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愚下对这个小字獾郎很感兴趣。把獾的一些习性与王安石的行事做一些对比,可以发现一些有意思的事情。獾性喜清洁,洞道内保持干净,不存粪便等污物。如果按人的习性来理解,獾是“眼里揉不得沙子的”。袋獾可以在三十分钟之内吃下差不多相当于自己体重40%的食物,可以理解为是个急性子。在王安石的性格特点中,排他、急进、富于攻击性,都是很明显的。
王安石为人特立独行。据载,他常不梳洗就出门会客,看书入神时则会随手拿东西吃,吃了鱼食也不知道。苏洵曾做《辨奸论》,公认的就是影射王安石,其中写道:“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浣,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此岂其情也哉?”从个人的角度来看,你喜欢怎么穿怎么打扮是你的权利,但你不是一个人,出面会客,其实就是一种交往。而王安石居然能蓬头垢面,说得好听一点是不理会世俗的看法,但其实更多的是对他人的不尊重。老百姓还知道见朋友穿件好衣服,你当朝宰相见人不知道洗个脸?不见得别人反对变法是因为你不洗脸,但从王安石以自我为中心的排他性格还是可以看出一些端倪的。
前面提到了司马光是支持变法的,只不过路线不同而已,但王安石就直接将司马光列入“敌对”名单之内。司马光曾私下里写了三封信与王安石探讨改革的一些问题,可王安石只回复了第一封信,而且还搞成了“公开信”的形式,名为《答司马谏议书》。里面有一句:“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虽欲强聒,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不复一一自辩。”王安石的意思是:咱俩的争论是政治路线不同而引起的,既然如此就不用一一争辩了。王安石居然不在乎司马光?很难想象司马光这样一个具有影响力的人,一个改革的推动者居然不在乎。司马光尚且如此被排挤,何况他人?
还有一个故事。韩琦也曾做过宰相,在未当宰相之前做过扬州太守,当时王安石是他的属下。韩琦曾劝导王安石:“君少年,无废书,不可自弃。”意思是:“小伙子,趁着年轻,多读点书吧。不要自暴自弃。”显然这是好意。王安石就认为韩琦看不起自己,就总是与韩琦疏远,即便是韩琦把他作为自己的老部下看待、加以提携。后来王安石在日记中,这样评价韩琦:“韩琦别无长处,惟面目姣好耳。”王安石确实有能力,可这种自信得有些自负的人,对自己的老师和上级都如此评价,他会听得进其他人的意见吗?
“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这首《商鞅》是王安石所做,几行字豪气冲天,王安石自比商鞅可以看出他预想到了改革过程中的蜚语。但换个角度看,也为他坚持自己是对的,其他人是错的排他思想埋下伏笔。其实王安石的变法进程并未推进多少,很多时候都是在和所谓反对派进行斗争。但所争论的并不是该不该改革,只是具体路线。
改革的主要工作,并不仅仅是改变事情,更重要的是改变人们固有的思想观念。因此,改革过程中的争论就是一个调节、沟通的过程,是改革的重要工作之一。王安石现在一律排除反对声音,其实就是拒绝与人沟通,不沟通怎么能顺畅?如果能虚怀若谷地博采众家之益言,忍辱负重地团结同仁,就能争得这些人的支持,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内耗,也不至于后来变法的走样,他也不会提拔起那么多奸臣,给宋朝灭亡留下隐患,而被后世唾骂。
王安石的急进表现在两方面:推事及用人。
从熙宁二年到熙宁九年的八年内,王安石围绕“富国强兵”这一目标,陆续实行了均输、青苗、农田水利、募役、市易、免行、方田均税、将兵、保甲、保马等十几项新法,平均一年颁布两项新法。老话讲,“饭要一口一口吃”,可王安石就是想一口吃成个胖子,希望明天国家就国富民强。初衷是好的,但从结果看过程是有问题的。
由于新法的经常性颁发,使得每一次新法的颁发都会引发一场争论,一次争论的停歇就是下次争论的开始。所以使得改革者每天都在做一件事情:与反对派斗嘴,而没有时间去把颁布的法律落实、督察、适应改变。这种急进的、没有计划的改革,与成功改革的典范商鞅变法形成了鲜明对比。商鞅变法,变法二十一年(还只是计算了其主持变法时间,未算其身后的变法延续时间)也仅仅是推出新法不足十项。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商鞅有时间去精心筹划每一项法令的内容,以保证法令适应实际需求,并能够实际执行,才确保了改革的顺利进行。再反观王安石的变法,新法推出之前没考虑周详,使得推行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下面人的“自有对策”而使新法推行更加困难;出现问题后又未能及时更正,最终导致目标和结果完全不符。
例如,《青苗法》的推行。所谓《青苗法》按今天的理解就是农业贷款,在禾苗青黄不接时,农民以地中青苗做抵押,国家以低息贷款给农民,解决农民燃眉之急,国家收取利息以作收入。应该讲这是一个好政策,但首先在制定新法时只考虑到农民能还上钱,没有考虑到如果出现个天灾农民没钱还的情况。偏巧,新法刚一推行全国各地就连续数年旱、涝、蝗灾不断。受灾面积既大,灾害烈度亦强。官府为了减轻自己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责任,唯有逼迫农民一途。农民便只好变卖家当,归还贷款本息。严重者需要卖房卖地,甚至卖儿卖女。最后,导致部分农民流离失所,更使许多农民无力或者不敢贷款,这是事先考虑不周。
在推行过程中下面人的执行也有问题。当时国家是给各级地方下达指标的,如果贷款发放不出去,地方官员便无法完成那百分之二的贷款利息即价值增值的任务,这可影响前途啊。为前途计,下面就自有对策,最常见的方式是提高利率或者根本不给最需要的经济状况不好的人贷款,青苗法也就因此而流于形式。很多事情不是坏在最上面,也不坏在下面,而是坏在中间。执行力差一方面说明官员品质和能力问题,但也说明了法令的执行和监管考核体系有问题。同时在灾害问题出现后,王安石没能及时调整法令,使得法令推行更加困难。环境已经改变,就不能再坚持原来的老方法,既然已经遭到灾害,就应该想其他的方法来调整。这就如同冬天穿棉袄很暖和,但你夏天还穿棉袄就是有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