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威特在《卡尔·威特的教育》一书中写到:
“在儿子的教育过程中,我往往把钱作为对他的奖励和写入《行为录》两者兼顾施用。
如果儿子学习好,我就每天给他一个戈比作为报酬。但如果他学习很好,可是行为有过错,那就领不到这一个戈比的报酬了。
……
很多人问过我,为什么用钱来作为鼓励儿子学习的奖励呢?这是我为了让卡尔懂得“学习能带来现世幸福”的涵义而采取的一种比较实际的方式;只要儿子学习好,我就每天给他一个戈比,这样做是为了让儿子切身体会到,获得一点报酬是多么的艰难,让孩子明白这一点极为重要。”
就算爸爸们百般担心,孩子迟早还是要接触到金钱,与其回避,倒不如早些培养孩子的金钱观。通过给孩子设立一些短期的目标,比如某一次考试的成绩、某一项比赛的结果等,只要最终达成了预期目标,就可以给孩子一定的金钱奖励。
这样的现金奖励制度,最早起源于欧美的一些国家,事实证明这做法有一定的成效。但是,也有不少父母对这样的做法提出质疑,认为这是在给孩子灌输错误的价值观,有的爸爸对此也是忧心忡忡,担心受现金激励下的孩子将来会一切向“钱”看。其实,无论是金钱奖励也好,还是精神鼓励也罢,都是父母对孩子努力成果的一种肯定。只要适当地控制金额,再辅以恰当的理财教育,就可以有效避免以上的担忧。
桐桐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参加学校的舞蹈比赛得了第一名。本来妈妈说要奖励她一小笔钱的,可是爸爸却说,直接给钱会滋长孩子大方花钱的习惯。后来他们俩商量后决定只给奖励,不给钱,这样家里就诞生了一本奖罚簿。
妈妈拿出了一个本子,记录了桐桐的第一笔奖励款。爸爸根据桐桐的学习成绩,制定出了具体的奖罚政策:英语听写90分以上,奖励100~200元;90分不奖不扣;85分扣100元;80分扣200元……凡是奖励的就用黑笔,罚款的就用红笔。
刚开始,桐桐不以为然。妈妈说:“尽管在形式上没有兑现给钱,但坚持若干年后,随着你的长大和成绩的累积,就能展现其价值了。记录本上的数值越大,说明你的成绩越大,赚取的钱也多;如果记录本上的数值越小,说明你的成绩越小,赚取的钱也少,记录本上的数值就是你所赚的钱数。”
爸爸、妈妈对桐桐说,等到她读大学的时候,奖罚簿上面的“钱”就可以换成现金,让她自由支配。
在实行目标奖励刺激法的时候,为了避免孩子乱花钱或者太“贪”钱,父母要提早对孩子在金钱的认识上有一个正确的引导,帮助孩子建立正确的金钱观。
对于孩子的努力所得,不一定要直接把钱给孩子,父母可以帮孩子在银行开一个户,把钱都存在银行里,这样既可以防止孩子乱花钱,累积起来也是一笔孩子的“财富”。这笔财富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也是一种勤劳俭朴的精神。
桐桐家的那本“奖罚簿”就等于一家纸上的银行,里面的钱怎么支配也需要桐桐的父母做好消费引导,如捐献爱心、买书、交自己的学费等,而不是让孩子产生“我自己的钱怎么花都行”的想法。要让孩子知道,奖励的目的是为了肯定他的努力成果,尽管这些钱的确是属于他个人的,他有权利决定这些钱的用途,但是也不能乱花,可以先把钱存起来,以后再用到该用的地方,这样不仅可激发孩子的学习动力,还可培养孩子的理财意识和爱心。
要让孩子知道,
奖励的目的是为了肯定他的努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