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鸡”的团队是个很小的班子,也几乎没什么设备,吉他、主唱和键盘共用一个电吉他音箱。我们也没有合适的运输工具,只有罗宾的一辆“默里斯?奥克斯福特”敞篷车,这意味着这辆车得挤下我们每个人和设备,而这辆车的所有权让也让罗宾成了乐队里举足轻重的人物。我们在瑟比顿一家酒吧楼上的屋子里排练,我得大老远地从雷普利赶过来,把吉他插在汤姆的电吉他音箱上开始排练。我们只是一味地学别人的歌,翻唱一些布鲁斯或节奏布鲁斯歌曲,记得其中有查克·贝里的几首,拉瑞·威廉姆斯(Larry Williams 美国节奏布鲁斯、摇滚歌手,1950年代末有过多首热门单曲,并因这些歌曲被以“披头士”为代表的“不列颠入侵”乐队翻唱而广为人知)的《矮胖的凡尼》(Short Fat Fanny)以及穆迪·沃特斯的一些歌。其间发生了一件对我来说意义非凡的事。有一天,汤姆给大家放了一张弗雷德·金(Freddy King 绰号“德州炮弹”, 布鲁斯吉他演奏大师和歌手,与阿尔伯特·金、B.B.金合称为“电声布鲁斯吉他三王”)的唱片,这是一盘45转唱片,名为《藏身之所》(Hideaway),汤姆为之癫狂。这是我第一次听弗雷德·金的音乐,而他的音乐听得我是六神无主。如果你正在外太空,马上要见到外星人,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对,我当时就是那种心情。
《藏身之所》的B面有一首《我爱这个女人》(I Love the Woman),这首歌的间奏是段让我喘不过气来的电吉他独奏(Solo)。这段独奏极富表现力,旋律动听,一如现代爵士乐,而那独一无二的推弦和音色,更让我激动得发抖。他的弹奏风格对我影响深远,仿佛给我指明了前进的道路。此前,我一直觉得吉他不过是为演唱做伴奏的配角,只有很少的一两次觉得吉他是主角。一次是听康妮·弗朗西斯(Connie Francis 美国流行女歌手,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有多首排行榜冠军歌曲)那首《你衣领上的唇印》(Lipstick on Your Collar),乔治·巴尼斯(George Barnes “摇摆爵士”吉他手,世界上第一个弹奏电吉他的人,那一年是1931年。1938年,他在为大比尔·布鲁兹担任录音吉他手时,第一次使用了电吉他,这也是电吉他的声音有史以来第一次出现在唱片中)在其中演奏了一段令人叫绝的吉他独奏;还有一次是里基·尼尔森(Ricky Nelson 美国老牌歌手,1957-1973年间有53首歌曲进入“公告牌百强单曲榜”,1987年入主摇滚名人堂)吉他手詹姆斯·伯顿(James Burton 美国传奇吉他手、录音乐手,现年71岁的他依然活跃)的“乡村布鲁斯”风格电吉他独奏。在听到弗雷德后我才明白,他的歌曲的间奏就是众多吉他独奏的源头。